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参加市政府会议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来源: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12-25 10:39:34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参加市政府会议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泸县府办函〔2015〕112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参加市政府会议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5〕239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参加县政府会议有关事项参照执行。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5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参加市政府会议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十二项规定,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为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质量,现将参加市政府会议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请假制度

(一)各参会单位应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安排参会人员并按时报送参会人员名单,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须报送请假事由和替会人员名单。其中,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确需请假的,须向市政府办公室书面报送请假事由和替会人员名单,由市政府办公室汇总后呈会议召集人批准同意。

(二)会议期间如确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变更参会人员的,须及时履行请假程序,不得擅自安排人员替会和擅自离会。

二、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一)会议通知有明确报到要求的,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报到,按席次安排就坐。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应主动提前向会议承办单位说明原因。

(二)会前关闭手机铃声,涉密会议一律不带手机、录音笔等具有录音、录像、拍照、上网等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会场。

(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交谈或随意走动,不在会场内接听电话、频繁看手机。

(四)确因紧急情况需向参会人员报送文件、材料的,通过会务工作人员传递,其余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会场。

(五)有会议着装要求的按会议通知要求执行。

三、严格按要求交流发言

参加市政府会议作交流发言时,一律不敬礼,抬头称谓按会议安排予以统一规范。发言直奔主题,不穿靴戴帽。严格按照要求控制发言材料字数和发言时间,不得超时。

四、严格规范分会场布置

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分会场,原则上不悬挂会标、不设主席台,摆放的座牌尺寸要适中,桌面不摆放话筒、鲜花,不摆放区(县)、乡镇(街道)的铭牌;会场背景简洁庄重,不出现广告性标识、文字及其他图案。

五、严格法定会议管理

市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是市政府法定会议,相关纪律须严格遵守。市政府常务会议涉及决策事项多,汇报单位和列席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应提前做好工作安排,保证参会时间;市政府分管领导和议题汇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均不能到会的议题,一般不提请该次常务会议审议。

六、严格参会情况督查考核

市政府办公室建立参会违规情况台账,对存在不按时报送参会人员名单、不按规定请假、擅自指定代会、提前离席、不遵守会场纪律、发言超时等情况的单位,及时通告;对违规情况定期通报,并纳入对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的办公室系统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收到通知后,及时向领导干部传达,严格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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