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谭光军同志为代理县长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谭光军同志为代理县长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泸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主任会议提请,根据泸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决定:
谭光军同志为泸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二○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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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谭光军同志为代理县长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泸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主任会议提请,根据泸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决定:
谭光军同志为泸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二○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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