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泸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7-15 18:45:15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泸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泸县府办发〔2014〕104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加强泸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确保全县土地综合整治和项目资源整合的顺利开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泸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1〕139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建立泸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统筹协调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及时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部署的各项工作;负责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编制、组织和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审议各成员单位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完成情况和工作总结;审议项目布局是否与四川省新增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纲要、现代农业千亿示范工程、新农村示范区建设相结合,促进项目整合;组织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督查指导工作;组织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认定工作;负责全县信息管理、情况通报、建设进度统计和工作总结等日常管理工作,实现资源共享和资料信息的及时报送;负责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龙维平 县政府办副主任

曾一洴 县农业局局长

成    员:雷鑫平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文中理 县财政局副局长

谢永珍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  力 县农业局副局长

张文杰 县林业局副局长

胡  能 县以工代赈办主任

郑  义 县农发办主任

邱里杨 县水务局水利站站长

文良洪 县扶贫办工作人员

三、单位职责

县农业局: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在高标准农田规划区落实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田间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省级高标准农田专项项目,并组织实施。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我县“2011-2020”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积极争取中央基本建设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在高标准农田规划区落实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

县财政局:加强资金监管,协调高标准农田规划区落实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建设项目,并指导实施。

县国土资源局:在高标准农田规划区落实土地开发、土地复垦、土地整理等“金土地”工程,并组织实施。

县水务局:在高标准农田规划区落实大中型骨干水利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

县林业局:在高标准农田规划区落实农田防护林的建设。

县扶贫办:在国家、省、市定的扶贫开发工作范围内,落实高标准农田规划中涉及到的扶贫开发项目,并组织实施。

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在高标准农田规划区落实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并组织实施。

县以工代赈办:在符合国家以工代赈政策投向的高标准农田规划区,落实以工代赈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主动研究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工作,积极出谋划策,准时参加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共同完成好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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