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

来源:县电子政务办1 发布时间:2017-07-25 11:51:21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


泸县府办发〔2017〕180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泸州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办法》(泸市府办发〔2017〕34号)文件精神,为开展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重要意义

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重要制度举措。这项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对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减少执法争议,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维护公民基本权益,实现执法规范化建设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要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措施

(一)制定完善实施细则。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行政执法法定程序,制定和完善本部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细则,对各类执法行为分别进行梳理、细化,明确每个步骤的具体记录操作方法、具体记录内容、方式和要求,对执法记录的归档、保存、使用以及执法记录仪等音视频设备的使用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

(二)全面做好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要通过行政执法文书、调查取证文书、鉴定意见、专家论证报告、听证报告、内部程序审批表、送达回证等书面文字记录方式和照相、录音、录像、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方式,全面覆盖和再现程序启动、调查与取证、讨论与决定、送达与执行的执法全过程。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文书集中清理,对不合法、不规范的格式文书及时废止或修改。请各行政执法部门于2017年7月31日前将本部门行政执法格式文书统计表(电子档加盖单位公章)报县政府法制办(见附件)。

(三)开展执法能力建设。要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年度执法能力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水平,确保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的完整、规范、精准、有效。要科学合理购置行政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保障执法活动的有效运行。

三、强化监督问责

(一)强化监督检查。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明确内部审批流程,加强对本部门执法全过程监督。要向社会公布本部门受理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法制机构要通过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等方式,切实履行指导、监督职责,及时发现、纠正不规范的行政执法行为。

(二)严格责任追究。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县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对未按要求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违反规定泄露执法记录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等行为,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 系 人:曾玉梅       电话:8192820

电子邮箱:lxrmzffzb@126.com


附件:行政执法文书及音像记录设备情况统计表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


附件



行政执法文书及音像记录设备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填报人:              电话:   

执法文书

执法案卷

音像记录设备

办案场所

有无专门格式

文书

有无专门保

管场所

保管期限

名称

数量

购买价格

部委统一格式

省厅统一格式

自行制定格式

单位统一保管

科室统一保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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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5

6

7















说明:本表格空白处采取勾选方式和书面填写方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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