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黄铁路隆昌至叙永段扩能改造工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公告》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39号)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特制定泸县辖区内《隆黄铁路隆昌至叙永段扩能改造工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公告》。
二、划定范围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为 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为 10 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为 12米;
(四)其他地区为 15米。
三、其他
请铁路沿线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39号)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确保生命财产及铁路运输安全。
解读机关:泸县两高办
解读人:朱强
联系电话:(0830)839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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