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及监督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4-01-05 16:57:13 【字体:

日前,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泸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及监督办法》(泸县府规〔2024〕2号),对政府投资项目中各部门的职能职责作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强化结(决)算的审核、审查和批复,坚决禁止疏于审核、审查的情况发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各部门(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杜绝财政资金损失浪费。其他部门应各司其职,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抓紧抓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推动政府投资领域依法、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我们就大家可能关心的问题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规范和加强泸县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泸县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投资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泸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泸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及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旨在建立健全高效、规范的政府投融资项目决策、审批、建设、管理和监督机制,确保政府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资金的有效使用。

二、政策主要内容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泸县县级部门使用财政预算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政府向国有企业通过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进行的投资,且投资超过总投资50%或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项目,参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

项目管理机制:建立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分工协作、信息共享的项目管理机制,统筹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分别负责项目储备、资金管理、用地规划等具体工作。

项目储备及前期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国有企业作为项目储备的责任主体,编制本行业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储备专库,并编制三年滚动计划。县发展改革局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

项目决策及投资计划:政府投资项目坚持科学、民主、公开的决策原则,执行集体决策制度。重大政府投资项目需按《县委重大决策三方会审机制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决策、审核和调整。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应当明确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工期、项目总投资、年度投资额及资金来源等事项。

项目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行审批制度,严禁未批先建。建设单位应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并保证前期工作的深度达到规定要求。

项目财政预算评审:预算投资在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供相应资料送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县财政评审中心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料预审和初步评审,出具初评意见。

项目招投标或采购:政府投资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各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所辖领域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项目合同及履约管理: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编制设计方案及概、预算。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材料采购、代建等应依法签订合同。

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建设单位依据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按年度投资计划、项目资金安排将资金拨付到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资金安排执行。

项目施工过程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应当依法办理土地、规划、环保、水保、节能、施工许可等国家规定的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

项目验收:建设单位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并对工程质量负总责。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全面检查竣工项目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

项目结(决)算和审计:建设单位应及时与施工方开展项目竣工价款结算。县审计局按照县审计委员会审定的年度审计计划对政府投资项目开展审计监督。

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政府投资项目由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负责监管,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至相关部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审批、监管政府投资项目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政策亮点

强化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通过建立项目储备库和三年滚动计划,确保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充分、科学,避免仓促上马和资源浪费。

严格项目审批和资金管理:强调项目审批的规范性和透明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防止资金挪用和浪费。

加强招投标和合同管理:通过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确保项目实施的公平、公正,防止腐败和利益输送。

强化项目验收和审计监督:通过严格的验收和审计制度,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防止项目烂尾和资金流失。

四、政策实施意义

《泸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及监督办法》的实施,将有效规范泸县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流程,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规性。通过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机制和监督体系,能够有效防止项目审批、建设、资金使用等环节中的腐败和浪费现象,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的质量和效益,促进泸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五、政策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4年2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此前县政府及县级各行业部门出台的文件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通过该《办法》的实施,泸县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将更加规范、透明,资金使用将更加高效,项目的质量和效益将得到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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