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粮食应急预案(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11-23 15:05:04 【字体:

一、编制目的

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加强粮食安全风险防范,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县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保障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确保泸县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川省粮食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办法》《泸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泸州市粮食应急预案(试行)》《泸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三、主要内容

《泸县粮食应急预案(试行)》由8个部分组成,包括总则、组织体系、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应急处置、恢复和重建、保障措施、附则。主要内容如下:

(一)建立组织体系。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的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局,明确了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职责。

(二)完善机制流程。健全突发事件粮食应急工作机制,加强应急处置,将预警级别分为三级,分别对应三级应急响应;明确了在监测预警、预警分级、预警通报、信息报送、先期处置、启动程序、后期处置等方面的具体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正确有序开展。

(三)强化保障能力。对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粮食应急保供企业在粮食储备保障、应急网络保障、基础设施保障、资金人员保障、信息化保障等方面的内容,按照部门(单位)和粮食应急保供企业的职能职责做了具体要求,确保应急处置高效。

(四)附则相关事项。对预案责任追究、评估与修订、实施时间和解释等做了阐述。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县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需调配政府储备粮食,做好粮食市场保供稳价。

五、执行标准

《泸县粮食应急预案(试行)》的责任追究适用《四川省粮食应急预案(试行)》《泸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泸州市粮食应急预案(试行)》《泸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相关规定。

 

解读机关:泸县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梅燕

联系电话:0830-818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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