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23年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对各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作出部署。2023年7月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川府发〔2023〕19号),要求各市(州)、区县对照国、省清单及时调整完善本地依法依规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制公布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为贯彻落实国、省部署,我县对照国、省2023年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编制形成《泸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
二、主要内容
《清单》严格对照《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调整完善,对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清单》共涵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商品房预售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食品经营许可、企业登记注册等我县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的237项行政许可事项,涉及我县20个镇(街道)和29个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清单》较《泸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增加“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4项,均为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地方性法规设定事项。
解读机关:泸县行政审批局
解读人:陈琴
联系方式:0830-817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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