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锚定农业强县目标 扎实做好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07-23 11:00:22 【字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关于锚定农业强县目标 扎实做好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制定意义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是党中央着眼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的战略部署。党中央认为,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今年,是我县推进“东翼”泸县建设的突破之年,是争创全国百强县的冲刺之年。《意见》对做好2023年“三农”工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关于做好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 加快推进农业强省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关于锚定农业强市目标 扎实做好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等精神和我县实际制定。

三、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包括八个部分。

(一)深入践行大食物观,打造“天府粮仓”示范区。包括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加力扩种大豆油料、保障“菜篮子”重要农产品供给、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加快现代食品产业发展五个方面。

(二)强化生产要素保障,夯实“巴蜀鱼米之乡”基础。包括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升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六个方面。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包括抓牢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推动帮扶政策落地见效三个方面。

(四)做好“土特产”文章,助力农业强县建设。包括做大做强特色产业、抓实乡村振兴示范片建设(海潮、百和)、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五个方面。

(五)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包括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促进农业经营增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提高农民转移性收入四个方面。

(六)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包括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建设、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强化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七个方面。

(七)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包括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四个方面。

(八)加强党对“三农”工作全面领导,强化乡村振兴工作保障。包括建强党的农村工作机构、创新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压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四个方面。

解读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聂华明

联系方式:0830-8192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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