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06-21 16:39:49 【字体:

一、制定目的

规范管理泸县县本级建设和县级投资为主的镇(街道)实施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完善工程变更审批程序,促进政府资金合理、合法、高效、安全运行,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二、制定依据

该意见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泸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意见》(泸市府办规〔2022〕7号)制定的泸县投资管理制度,经审查未与上位法、上位规定相抵触。

三、主要内容

该意见主要从工程变更适用范围及情形、工程变更原则要求、工程变更分工职责、一般工程变更审批程序、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变更审批程序、工程变更评审原则、工程变更涉及工程价款结算原则、严格责任追究、其它9个部分进行了规定,有效期5年。

一是明确工程变更适用范围及情形。县本级投资实施和县级投资为主的镇(街道)实施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二是明确工程变更原则要求。工程变更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符合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符合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要求,并有利于节约投资、加快施工进度。

三是明确工程变更管理部门的职责。明确了项目业主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职责。

四是一般工程变更审批程序。原则上实行事前审批制度,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擅自实施。分为未超中标价和超过中标价两种情形:

1.对于变更金额增减品迭后未超过中标价(包括暂列金)的,单次增减金额50万元以内且累计增减金额在200万元以内的工程变更,由项目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会商确定后实施。超过该标准的,还需项目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发改部门、财政部门等会商同意后实施。单次增减金额200万元以上且累计增减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变更,若变更会商中的变更增加子项合计超过200万元,还需将变更增加的子项报县政府分管财政和该项目的领导批准后实施。

2.对于变更金额增减品迭后的超过中标价(包括暂列金)的,只限于实施涉及工程结构安全、抢险救灾、社会维稳、行业技术强制性规范调整的工程变更及县政府同意的其他变更,经项目业主、上述参建单位等初步会商,再召集部门会商同意后实施。单次增减金额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内且累计增减金额在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内的工程变更,若单次变更会商中增加的变更子项合计超过200万元,还需将增加的变更子项报县政府分管财政和该项目的领导批准。单次增减金额200万元以上且累计增减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书面出具审核意见后召集部门会商同意,由项目业主单位书面向县政府报告变更事项,单次变更减少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由县政府分管财政和该项目的领导审批,单次变更增加金额在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内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单次变更增加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由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五是EPC(工程总承包)变更审批程序。EPC(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发生变更时,变更部分的施工图设计未完成及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量、价未审定的,经由项目业主、上述参建单位等共同测算,变更后的累计变更金额增减品迭未超过中标价(建安费用)的,由上述测算单位会商确定后实施;变更后的累计变更金额增减品迭超过中标价,需由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部门会商同意后,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六是工程变更评审原则。变更工程的预算编制和评审按招标控制价的计价规范、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评审金额作为变更工程控制价。上级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以其规定为准。

七是工程变更涉及工程价款结算原则。工程变更增加工程价款按原施工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执行。针对施工合同约定不明或严重不平衡报价的情况,规定了调整价格的具体办法,保护招标人利益。

八是严格责任追究。明确涉及工程变更相关服务单位的违约责任情形和项目业主的责任追究情形。品迭后累计变更增加金额超过中标价(含暂列金)10%以上的,项目业主需向县政府书面汇报项目整体变更情况及后续整改方案。

九是其它。通过BOT、PPP等方式实施且需使用本办法“一、工程变更适用范围及情形”所述资金的建设项目和镇(街道)本级资金投资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参照本办法执行。

四、涉及范围

该意见适用于由县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组织实施,全部投资或部分投资(50%及以上)使用县本级及上级财政资金、债券资金、援助捐赠资金、国际组织或国外政府贷款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类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装修、拆除、修缮等。另外县政府向国有企业通过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进行的投资且投资超过总投资50%或投资占总投资低于50%,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项目、县级投资为主(50%及以上)的镇(街道)实施项目及县政府另行指定的项目按照本实施意见进行管理。

五、执行标准

该意见中部分涉及市场主体的内容,应当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按照《泸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意见》执行才能采用,否则不得采用该意见。

 

泸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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