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解读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05-19 17:47:02 【字体:

一、泸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是哪些?

小学一年级原则上招收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条件不具备的区域(或学校)可以适当推迟儿童入学年龄,但最迟不得超过7周岁(因身体原因主动提出缓学的除外)。

初中一年级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泸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有哪些?

我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共有11所,其中民办学校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分别为:

小学(4所):泸县实验学校、泸县城北小学校、泸县城东小学校和泸县青龙中心小学校

初中(4所):泸县城北初级中学校、泸县青龙初级中学校、泸州市自强学校和泸县二外梁才学校(民办,原泸县二中外国语实验学校)

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泸县二中城西学校、泸县中宏特殊教育学校和泸县梁才学校(民办,2023年秋期只招小学一年级新生)

三、今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有何调整?

泸县二中城西学校小学部开始招收一年级新生,根据前期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摸底情况,城区公办小学招生范围进行了适当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泸县实验学校:招生范围为祥和社区(祥和路以西,花园干道以南)、西苑社区(九曲河以东)、康桥社区、建设社区曙光小镇、白龙塔村、工矿社区、古二井村。

泸县城东小学校:招生范围为祥和社区(祥和路以东)、清溪社区、建设社区(曙光小镇除外)、玉蟾村、小马滩村、黄金村、马溪河村,福集镇赵岩村1至6组、石鸭滩村(历史沿革)。

泸县二中城西学校:招生范围为朝阳社区(九曲河以西)、西苑社区(九曲河以西)、龙桥社区、龙华村、代桥村、九曲河村。 

泸县城北小学校:招收范围为怡园社区、朝阳社区(九曲河以东)、祥和社区(祥和路以西,花园干道以北)、水竹林村。

泸县青龙小学校:招生范围为清平社区、龙朝村、神龙村,福集镇螺蛳山村部分区域(历史沿革)。

四、就读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需要什么条件?

就读我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可以从以下四个类别选择其中一类报名:

1.户籍类:2023年5月31日前在泸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内落户的适龄儿童少年。

2.优抚类:按相关政策要求应在泸县入学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高层次人才、消防救援人员和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3.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类:父母一方在我县城区有“合法稳定工作”和“合法稳定住所”,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父亲(或母亲)与泸县城区企事业单位签订有合法劳动合同(盖鲜章)或在泸县城区经商办理了有效营业执照(需实地查看实体店面);

②父亲(或母亲)持有泸县公安局出具的在泸县城区居住的《居住证》(《居住证》为唯一划片依据)

③父亲(或母亲)所在单位为其依法缴纳的2023年职工社会保险(提供2023年3月以来连续缴纳2023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参保凭证,并加盖社保经办机构鲜章)。城区经商人员不用提供。

4.进城购房类:父亲(或母亲)在泸县城区购房(购房特指购买商品住宅房;房屋产权属多人共同拥有的,以购房人拥有51%以上房屋产权为准,购房人共有房屋产权少于51%的,不纳入招生对象)且实际居住。若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实行随机派位录取。

五、同时满足多个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类别条件的学生如何报名?

同时满足多个类别条件的,可自愿选择其中一类进行报名,若填报多个学校,则按“户籍类”录取。

六、不符合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又确需在城区学校就读的学生该怎么办?

不符合我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若因实际困难确需在城区或周边学校入学的,可于2023年6月15日前凭户口簿到青龙中学、青龙小学、自强学校或县城周边学校登记报名,学校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按照登记先后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七、泸州市自强学校的学生在哪里就读?

泸州市自强学校即将全面启动重建工作,该校现有学生及新招收初一年级学生将整体搬迁到泸县二中城西学校小学部(原泸县天立小学校址)读书,待重建工作结束后再搬回泸州市自强学校(更名为:泸县二中城东学校)就读。

八、今年泸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是多少?

我县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共有2所,其中泸县梁才学校拟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237名;泸县二外梁才学校(原泸县二中外国语实验学校)拟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1050人。

九、县直属高中初中部如何招生?招生计划是多少?

我县直属高中初中部可面向具有泸县户籍或泸县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县外随迁子女随机派位招生。

招生计划分别为:  

泸县一中:拟招收初一年级新生400名。

泸县二中:拟招收初一年级新生40名。2023年秋期起,将正式启动学制改革,探索初高中一体化课程设计。

泸县四中:拟招收初一年级新生400名。

泸县五中:拟招收初一年级新生400名。

泸县九中:拟招收初一年级新生400名。

十、学生能不能兼报民办初中学校和县直属高中初中部?

民办初中学校和县直属高中初中部不能兼报。

十一、如果有学生放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或县直属高中初中部随机派位的学位,空缺学位如何处理?

如因学生原因产生空缺学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随机派位产生的顺序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递补,递补结束后本次电脑派位产生的顺序号自然失效。

十二、参加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或县直属高中初中部随机派位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其公办学位如何保障?

参加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或县直属高中初中部随机派位但未被录取的学生,既可以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就读,也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作为随迁子女在父母务工地公办学校就读。

十三、如何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提交资料?

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录取工作均在“全省系统”中完成,凡未通过“全省系统”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注册学籍。

方法一:关注“川教通”微信公众号,选择“小学入学”或“初中入学”进入信息采集界面,根据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应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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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二:下载“川教通APP”,登录“川教通APP”后,选择“小学入学报名”或“初中入学报名”进入信息采集界面,根据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应资料。

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和县直属高中初中部的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少年在进入“全省系统”报名前,应到拟就读学校申请入学资格初验,初验合格后由学校发放《初验结果通知单》。进入“全省系统”报名时,除了上传相应类别需要的资料外,还需同时上传《初验结果通知单》,未上传视为不符合招生条件。

若学生家长不会网上报名,则携带相关印证资料到拟就读学校,由学校安排专人指导网上报名。

十四、今年城区外其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如何组织招生?

我县各镇小学、初中招生,按照户籍所在地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和尊重历史沿革的原则,由各镇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自行拟定招生方案组织招生。各镇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各镇人民政府制定具体方案予以解决。所有报名录取工作均在“全省系统”完成。

十五、泸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是怎样的?

民办中小学及县直属高中初中部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5月19日—21日  到拟就读学校进行新生报名资格初验

5月19日—24日  在“全省系统”报名、填报志愿

5月26日  电脑派位并公布派位结果,通知拟录取学生家长

5月27日—28日  新生复审、报名缴费

5月29日  递补

公办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6月1日—8日  到拟就读城区学校进行新生报名资格初验

6月10日前  符合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条件人员网上报名、县上初审、学校核验、报到注册

6月15日前  不符合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条件人员自愿到青龙中学、青龙小学或自强学校登记报名

6月20日前  各镇中小学校自行审核后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7月1日—20日  未报名学生补报(学生到户籍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登记补报,由学校将相关信息上传“全省系统”)

 

解读机构:泸县教育和体育局

解 读 人:薛  鸿

联系方式:0830-819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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