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经济普查?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8的年份实施。2023年我国将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二、此次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为了全面调查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此次普查的对象、内容、时间是什么?
普查对象 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内容 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普查时间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普查分为三个阶段实施:普查准备阶段(2023年底前);普查登记及数据处理阶段(2024年底前);普查资料开发阶段(2026年底前)。
四、普查采用的调查方法有什么?
经济普查对单位生产经营情况等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个体经营户的生产经营情况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
五、普查的数据采集方式有哪些?
在普查登记阶段,采取普查员使用手持终端、普查对象自主填报(数据采集处理系统或手机)等方式获取普查对象数据。
六、此次普查与以往普查有什么变化?
经济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投入产出调查是为系统反映国民经济行业经济联系组织实施的一项大型调查。
经济普查与投入产出调查虽然目的不同,但组织流程相似。调查对象、调查内容等方面存在重合。在经济普查年份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有利于提高统计调查数据协调性,实现经济总量和结果数据的更好衔接。
七、普查对象应该怎样支持与配合普查工作?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
经济普查对象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
经济普查对象应当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
八、对普查中获取的单位和个人信息资料如何管理?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应当依法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九、普查对象的哪些行为将要受到行政处罚?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对象如果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经济的调查;经济普查对象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
经济普查对象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并给予行政处罚。
十、解读机关
泸县统计局
解读人:李 波 联系电话:0830-8180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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