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赋予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第二批)权责明晰表》政策解读

来源:县委编办 发布时间:2022-10-20 11:19:40 【字体:

《泸县赋予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第二批)权责明晰表》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

为确保赋权事项落地落实,接得住、用得上、管得好,进一步厘清县级与镇(街道)之间执法权限,理顺职责关系,明确监管职责、执法领域和执法重点,健全县镇(街道)赋权事项协作配合机制,对照第二批赋权事项逐项明确县、镇(街道)履职情形、责任划分、自由裁量权标准等内容。

二、制定依据

(一)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川府发〔2021〕42号);

(二)《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第二批)承接工作的通知》(泸市府发〔2022〕16号);

(三)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县赋予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第二批)》的通知(泸县府发〔2022〕7号)。

三、主要内容

《泸县赋予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第二批)权责明晰表》共涉及赋权事项114项,均为行政处罚事项;涉及县级主管部门7个,包括:县交通运输局7项,县农业农村局35项,县水务局17项,县文化广电旅游局8项,县应急局4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6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7项。

《权责明晰表》从县级主管部门、赋权事项名称、镇(街道)执法履职情形、镇(街道)处罚范围、需要法制审核和备案情形、镇(街道)承担责任范围、赋权部门业务股室等7个方面逐项明确,形成镇(街道)承接赋权事项工作指引,进一步厘清县级与镇(街道)之间执法权限,理顺职责关系,明确监管职责、执法领域和执法重点,健全县镇(街道)赋权事项协作配合机制,实现在县域范围各镇(街道)执法人员行使执法类赋权事项时统一执法标准、执法范围。

四、适用范围

20个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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