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泸县市场 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联席会议制度》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
通过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进一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家化的营商环境。
二、制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23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泸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9〕109号)等文件。
三、主要任务
统一使用抽查工作平台、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动态管理随机抽查“两库”、细化完善抽查计划和工作规范、科学组织实施抽查检查、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
四、组织保障
建立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主要职能:在县政府领导下,统筹推进全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会商制定实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工作职责;协调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综合运用;督导全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情况,对消极懈怠、不作为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科技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人行泸县支行。
工作规则: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召开。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单位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部门(单位)并抄报县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抓好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地落实,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县市场监管局要组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督导工作,及时协同、督促、推动工作落实,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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