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修订版) 》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加快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速度,全力高效恢复灾区人民正常生产生活,严格规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实施与管理,按照工作安排,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9·16”泸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实施规划(送审稿)>审核意见的函》(川发改西部函〔2021〕92号),参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17〕612号)、《九寨沟县“8·8”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长宁县“6·17”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等,由泸县发改局牵头起草《“9·16”泸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在充分研究借鉴九寨沟、长宁县等地重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充分汲取各方智慧力量,起草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通过网上办公平台书面征求县各相关部门、乡镇建议意见后,经过多次汇报和反复修改,形成了《管理办法》。
三、政策内容
《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十个章节。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本办法的适用范围、责任落实等;本办法所称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是指纳入《“9·16”泸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实施规划》。第二章:项目前期工作。着重明确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前期审批各方面相关工作和要求。第三章工程发包。主要明确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可以不招标的各类形式;项目前期中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确定;工程总承包模式、项目“代建制”等事宜。第四章:项目的实施。明确了项目建设投资管理、工程管理、变更管理等要求。第五章:资金管理。明确了重建资金的分配原则和总体要求;明确了重建资金的申请、审批和拨付程序,以及资金监督的相关要求。第六章: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及竣工结(决)算。明确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竣工验收组织、跟踪审计监督、工程竣工结(决)的相关要求。算第七章:重建保障。明确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在资金保障、用地保障、督查考核、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要求。第八章:监督检查及公示制度。明确了灾后重建项目的监督检查、公示公开等工作和相关要求。第九章:责任追究。第十章: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四、政策印发
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4月2日印发《“9·16”泸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
泸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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