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6”泸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县重建办 发布时间:2022-04-06 10:53:43 【字体:

一、政策背景

为加快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速度,全力高效恢复灾区人民正常生产生活,严格规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实施与管理,按照工作安排,依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9·16”泸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省级财政包干补助及支持政策的通知》,参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17〕612号)《九寨沟县“8·8”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长宁县“6·17”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等,制定《“9·16”泸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在充分研究借鉴九寨沟、长宁县等地重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充分汲取各方智慧力量,起草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通过网上办公平台书面征求县各相关部门、镇(街道)建议意见后,经过多次汇报和反复修改,形成了《管理办法》。

三、政策内容

《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十个章节。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本办法的适用范围、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管理分类。第二章:项目前期工作。着重明确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前期审批各方面相关工作和要求。第三章工程发包。主要明确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可采取的各类招标形式;项目前期中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确定;工程总承包模式、项目“代建制”等事宜。第四章:项目的实施。明确了项目建设投资管理、工程管理、变更管理等要求。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六章:项目竣(交)工验收及审计。第七章:重建保障。明确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保障、用地保障、督查考核、档案管理等方面工作要求。第八章:监督检查及公示制度。明确了灾后重建项目的监督检查及公示时间要求等。第九章:责任追究。第十章:附则。

四、政策印发

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泸县人民政府于4月2日印发《“9·16”泸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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