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 政策解读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2-03-18 15:05:02 【字体:

一、制定本《应急预案》的背景和目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泸县整体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川府发〔2021〕5号)、《四川省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应急演练相关工作的通知》(川应急委办函〔2021〕4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泸市府发〔2021〕22号)要求,县应急委办公室(县应急局)结合近年来我县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应对情况,经过应急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在《泸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7版)》基础上,制定了《泸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总体预案》),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报经县委批准同意后,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二、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泸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泸县机构改革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泸县实际制定。

三、制定过程

2020年,县应急委办公室(县应急局)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对全县重点灾害事故风险、应急资源进行评估。

2021年,在《泸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7版)》的基础上起草了初稿。10月8日,《泸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出台后,经内部逐项讨论修改,形成《总体预案(征求意见稿)》;11月书面征求镇(街道)和县级部门(单位)意见;11月30日,邀请4名省、市级专家,进行了内、外部专家评审;12月10日至12月12日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县应急局微信公众号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最终形成定稿。

四、主要内容

《总体预案》分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运行机制、准备与支持、预案管理、宣传与培训、责任与奖惩、附则、附件等9章。

(一)总则:明确了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对突发事件分类分级和响应分级进行说明,明确应急预案支撑性文件为工作手册、指挥运行图和行动方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对县、镇(街道)层面组织指挥机构、专家组等进行了规范,强化部门协同和属地管理,明确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及职责。

(三)运行机制:包括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等内容。

(四)准备与支持:主要从人力资源、财力保障、物资保障、科技支撑四个方面为应急工作提供保障。

(五)预案管理:根据相关法规对预案编制、审批与衔接、演练、评估与修订等内容进行了调整。

(六)宣传与培训:对应急管理工作宣传和培训的范围、方式进行了要求。

(七)责任与奖惩: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与奖惩进行了规定。

(八)附则:明确预案起草、批准实施、负责解释的部门及实施日期等内容。

(九)附件:对突发事件专项指挥机构和主要牵头部门,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工作牵头协调部门和支持部门进行了规定;对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常用联系方式,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应急响应拟出了指导性和可供参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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