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赋予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
扎实抓好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创新基层治理方式,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梳理制定《泸县赋予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
二、制定依据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川办发〔2020〕85号)和《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指导目录〉〈泸州市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21〕15号)要求,“各市州要加强统筹,督促指导县(市、区)抓好乡镇(街道)扩权赋能和权责清单工作”,对应梳理编制我县事项清单目录。
三、主要内容
对照省、市清单,梳理我县赋予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53项。
四、适用范围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健全行政权力运行、保障和监督机制,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基本要素和办事指南,研究解决好工作推进中的有关问题。县级相关部门(单位)要支持、指导镇(街道)扩权赋能和权责清单工作,明晰县镇(街道)权责关系、职责分工,加强对镇(街道)的指导培训、配套保障和行权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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