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 中介机构入驻“网上超市”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1-07-19 15:39:31 【字体:

一.工作背景

2015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十三五期间,国务院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四川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是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开放平台,“中介服务超市”作为四川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重要子系统,为全面规范中介服务市场提供线上统一平台。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一网通办”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21〕7号)和四川省大数据中心《关于加快推进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版)上线运行工作的函》(川数中心函〔2020〕124号)文件要求,行业主管部门规范引导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加快入驻“中介服务超市”,为市场主体搭建公开、公正、透明服务平台。  

二.行文依据

1.《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一网通办”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21〕7号);

2.四川省大数据中心《关于加快推进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版)上线运行工作的函》(川数中心函〔2020〕124号);

3.《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市府发〔2019〕13号);

4.《泸州市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管理办法》;

5.《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县县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泸县府办函〔2020〕7号)。

三.工作主要内容

1.按照“一网通办”工作任务分工,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行业中介服务监管职责,宣传“四川政务服务—网上超市”平台,引导和规范中介机构进驻中介“网上超市”,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公开、规范、高效运行,提升“一网通办”服务能力。

2.结合工作实际,持续梳理泸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主要事项,实行清单式动态管理,一律不得违法违规提供中介服务。

    3.动态管理泸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目录清单,引导“本地注册”和“外来服务”的中介机构规范、全面进驻“四川政务服务—网上超市”,提供优质服务。

4.全面提高中介服务机构“网上超市”进驻率和平台使用量,中介服务更加规范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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