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鸣放防空警报的通告

来源: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9-17 09:33:54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鸣放防空警报的通告


泸县府通〔2015〕41号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防空警报试鸣的规定,加强经常性人防战备工作,居安思危,增强居民的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检验防空警报设备技术状况,县政府决定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鸣放时间

2015年9月18日10:00。

二、鸣放范围

防空警报鸣放范围为玉蟾街道县城主城区区域和嘉明镇街村,并通过泸县电视台综合频道转播全县。

三、信号规定

(一)预先警报:10:00至10:03,鸣放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一周期,共3分钟。

(二)空袭警报:10:05至10:08,鸣放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一周期,共3分钟。

(三)解除警报:10:10至10:13,鸣放一长声,连续3分钟。

四、注意事项

本次鸣放防空警报是我县根据省市人防办安排组织的日常战备活动,希望广大居民注意识别,熟悉警报信号,不要产生错觉,维持正常的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

特此通告。




泸县人民政府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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