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全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全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泸县府发〔2014〕55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十三五”时期,是我县深入实施“实现四年翻番、力争率先突破”战略,奋力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时期,编制和实施好“十三五”规划,对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质量效益同步提升,加快建成“川南经济强县、文化旅游新县”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方针和原则
泸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要科学分析国际、国内经济格局深刻调整,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提出的一系列战略谋划,深入研究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准确把握泸县县情和发展阶段特征,科学研究和深入思考,提出“十三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圆满实现。“十三五”规划要充分体现宏观性、战略性、前瞻性,使其成为指导全县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体现规划的战略性。把握好泸县在新一轮国家战略实施中的新定位、新要求,加强与国家战略的对接衔接,增强规划的前瞻性、战略性。二是体现规划科学性。围绕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要求,抢抓国家政策机遇,科学谋划发展,统筹兼顾发展,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增强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三是体现规划创新性。全面落实国、省、市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四是体现规划惠民性。围绕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落实和体现发展改革共建共享的要求,使发展成果惠及全县人民。
二、主要工作
全县“十三五”规划主要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开展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要重点围绕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前期重大课题详见附件1),科学分析泸县“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包括国际、国内宏观环境变化影响、自身发展条件变化、各领域发展的基本思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在前期重大课题编制过程中,各编制单位要将国家长江经济带、泸州新型城镇化试点、川南城市群、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泸县融入泸州一体化发展等内容融入课题中。
(二)第二阶段:“十三五”规划编制办公室编制《思路》。在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基础上,编制《思路》,重点研究“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和主要任务,为总体规划编制提供思路和基本原则。
(三)第三阶段:编制《纲要》和专项规划。在前期重大课题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基本思路,“十三五”规划编制办公室编制《纲要》,明确“十三五”期间的战略重点任务,并提出相应的政策方向和重大举措等,同时县级各部门以《纲要》为总纲,互动编制“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专项规划安排表详见附件2),着重围绕重大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利用、重大产业布局、重大民生和社会事业、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泸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薛学深县长任组长,张兵副书记、靳地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及规划编制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做好县级规划编制。总体规划由县发改局会同县级有关部门负责起草,主要按照“政府主导、专家领衔、土洋结合、共同参与”的工作思路进行编制;专项规划由县级对口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工作,可以采取聘请专家编制、自行编制或者两者结合编制等工作方式,但编制工作要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和规定内容进行,要保质保量地完成。
(三)推进镇域规划编制工作。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镇(街道)“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强与上位规划的衔接。各镇(街道)要根据本地实际需要,本着理清思路、确定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的原则,简单编制本镇(街道)“十三五”规划,主要谋划未来五年本镇(街道)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
四、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成立领导组和办公室、开展前期课题研究和起草《思路》。(2014年10月初—2015年4月底)
1.成立泸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组和办公室,组建编制组。(2014年10月)
2.确定前期重大课题目录。(2014年10月)
3.完成前期重大课题研究。(2014年11月—12月)
4.完成《思路》初稿。(2015年2月底前)
5.完成对《思路》的意见征求和修改。(2015年3月底前)
6.完成《思路》定稿,并报县政府审定。(2015年4月底前)
第二阶段:形成规划《纲要》框架,起草规划《纲要》草案。(2015年5月初—2015年8月底)
1.编制规划《纲要》框架。(2015年5月)
2.完成规划《纲要》初稿。(2015年6月—8月底)
第三阶段:修改《纲要》草案,规划衔接论证与审议颁布。(2015年9月初—2016年3月底)
1.完成对《纲要》的意见征求和修改。(2015年9月初—10月底)
2.完成《纲要》的专家评审。(2015年11月底前)
3.完成《纲要》定稿。(2015年12月底前)
4.通过县人大对《纲要》的审议。(2016年3月底前)
5.完成《纲要》和各专项规划汇编。(2016年3月底前)
五、工作要求
泸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覆盖范围广、涉及领域多、工作任务重,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密切配合,按照工作部署,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一)提高规划认识。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更新规划理念,找准重点方向,准确把握新的发展阶段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真总结“十二五”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经验教训,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三五”规划,切实发挥规划指导性、纲领性作用。要严格遵循规划编制各个环节的要求,以程序的规范来保证“十三五”规划的科学性。
(二)理清发展思路。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科学分析本镇(街道)、本行业的发展条件和环境,注意把握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整体推进与突出重点的关系、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的关系,围绕全面实现小康目标和建成“川南经济强县、文化旅游新县”总体定位,加强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研究,形成发展思路,为编制好“十三五”规划奠定扎实基础。
(三)突出规划重点。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重点针对关系发展全局而且存在市场失灵、需要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重要领域编制规划,明确发展战略、重点任务、重大布局和重大政策。凡是市场机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域,规划主要着眼于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减少不必要的政府干预,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研究确定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加强项目论证,做好要素保障研究,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
(四)加强规划衔接。要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原则,切实发挥总体规划的统领作用。严格按照区域功能定位、发展方向以及开发管制原则,进行涉及生产力布局的任务安排。进一步加强相关领域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保证规划目标、生产力布局、投资安排和政策措施的有机对接。
(五)提高社会参与度。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提高规划编制过程的透明度,提高社会参与度,把规划目标任务切实转化为社会各界的自觉行动。要充分借助互联网、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平台,开辟社会公众参与规划编制畅通渠道,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要建立健全规划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推进规划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进程。要充分借用外脑,要为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社会团体参与重大问题研究和规划编制创造条件,把各方面研究成果作为编制规划的重要参考。
(六)提供组织保障。为保障“十三五”规划工作圆满完成,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明确专门负责“十三五”规划工作的领导同志,形成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明确责任,精心组织;要选配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组建得力的规划编制队伍;要加强相关培训工作,提高规划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为做好编制工作提供人才保障;要根据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必要的经费,保证规划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曾万权、聂富平;联系电话:8180559
附件:1.泸县“十三五”规划前期重大研究课题表
2.泸县“十三五”专项规划表
泸县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6日
附件1
泸县“十三五”规划前期重大研究课题表
序号 | 课题名称 | 牵头部门 |
1 | 泸县“十三五”宏观形势分析及思路研究 | 县发改局 |
2 | 泸县“十三五”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工业产业转型升级研究 | 县经信局 |
3 | 泸县“十三五”优化服务业结构、提升服务业竞争力研究 | 县商务局 |
4 | 泸县“十三五” 旅游开发研究 | 县旅游局 |
5 | 泸县“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研究 | 县农业局 |
6 | 泸县深化农村改革研究 | 县委农工办 |
7 | 泸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研究 | 县住建局 |
8 | 泸县“十三五”交通网络建设和运输体系建设思路和重点 | 县交通局 |
9 | 泸县“十三五” 招商引资工作思路研究 | 县投促局 |
10 | 县发改局 | |
11 | 泸县“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土地保障问题研究 | 县国土局 |
12 | 泸县“十三五”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保障研究 | 县财政局 |
13 | 泸县“十三五”产业和金融创新融合发展研究 | 县金融办 |
14 | 泸县“十三五”促进就业和加强社会保障研究 | 县人社局 |
15 | 泸县“十三五”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研究 | 县环保局 |
16 | 泸县“十三五”创新社会治理研究 | 县委政法委 |
17 | “十三五”镇域经济发展研究 |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 |
附件2
泸县“十三五”专项规划表
序号 | 专项规划名称 | 责任单位 |
1 | “十三五”重大项目建设规划 | 县发改局 |
2 | “十三五”特色农业发展规划 | 县农业局 |
3 | “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 | 县林业局 |
4 | “十三五”畜牧业发展规划 | 县畜牧局 |
5 | “十三五”新农村建设规划 | 县委农工办 |
6 | “十三五”农机发展规划 | 县农机局 |
7 | “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 | 县经信局 |
8 | “十三五”服务业发展规划 | 县商务局 |
9 | “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 | 县经信局 |
10 | “十三五”招商引资规划 | 县投促局 |
11 | “十三五”泸县经济开发区规划 | 县经开区 |
12 | “十三五”泸州医药产业园规划 | 医药园区 |
13 | “十三五”环境保护发展规划 | 县环保局 |
14 | “十三五”城市建设与城镇建设规划 | 县住建局 |
15 | “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 | 县旅游局 |
16 | “十三五”交通发展规划 | 县交通局 |
17 | “十三五”水利建设规划 | 县水务局 |
18 | “十三五”水产业发展规划 | 县水务局 |
19 | “十三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 | 县科技局 |
20 | “十三五”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 县人社局 |
21 | “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 | 县教育局 |
22 | “十三五”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 | 县文体广电局 |
23 | “十三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 县卫生局 |
24 | “十三五”健康服务业规划 | 县卫生局 |
25 | “十三五”养老服务业规划 | 县民政局 |
26 | “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 县民政局 |
27 | “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 | 县委组织部 |
28 | “十三五”精神文明建设发展规划 | 县文明办 |
29 | “十三五”青少年、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规划 | 团县委、妇联 |
30 | “十三五”工会事业发展规划 | 县总工会 |
31 | “十三五”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 | 县农业局 |
32 | “十三五”依法治县规划 | 县委政法委 |
33 | “十三五”社会治理规划 | 县委政法委 |
34 | “十三五”镇域经济发展思路 |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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