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全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来源: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11-11 08:41:00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全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泸县府发〔2014〕55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十三五”时期,是我县深入实施“实现四年翻番、力争率先突破”战略,奋力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时期,编制和实施好“十三五”规划,对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质量效益同步提升,加快建成“川南经济强县、文化旅游新县”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方针和原则

泸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要科学分析国际、国内经济格局深刻调整,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提出的一系列战略谋划,深入研究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准确把握泸县县情和发展阶段特征,科学研究和深入思考,提出“十三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圆满实现。“十三五”规划要充分体现宏观性、战略性、前瞻性,使其成为指导全县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体现规划的战略性。把握好泸县在新一轮国家战略实施中的新定位、新要求,加强与国家战略的对接衔接,增强规划的前瞻性、战略性。二是体现规划科学性。围绕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要求,抢抓国家政策机遇,科学谋划发展,统筹兼顾发展,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增强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三是体现规划创新性。全面落实国、省、市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四是体现规划惠民性。围绕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落实和体现发展改革共建共享的要求,使发展成果惠及全县人民。

二、主要工作

全县“十三五”规划主要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开展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要重点围绕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前期重大课题详见附件1),科学分析泸县“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包括国际、国内宏观环境变化影响、自身发展条件变化、各领域发展的基本思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在前期重大课题编制过程中,各编制单位要将国家长江经济带、泸州新型城镇化试点、川南城市群、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泸县融入泸州一体化发展等内容融入课题中。

(二)第二阶段:“十三五”规划编制办公室编制《思路》。在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基础上,编制《思路》,重点研究“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和主要任务,为总体规划编制提供思路和基本原则。

(三)第三阶段:编制《纲要》和专项规划。在前期重大课题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基本思路,“十三五”规划编制办公室编制《纲要》,明确“十三五”期间的战略重点任务,并提出相应的政策方向和重大举措等,同时县级各部门以《纲要》为总纲,互动编制“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专项规划安排表详见附件2),着重围绕重大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利用、重大产业布局、重大民生和社会事业、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泸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薛学深县长任组长,张兵副书记、靳地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及规划编制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做好县级规划编制。总体规划由县发改局会同县级有关部门负责起草,主要按照“政府主导、专家领衔、土洋结合、共同参与”的工作思路进行编制;专项规划由县级对口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工作,可以采取聘请专家编制、自行编制或者两者结合编制等工作方式,但编制工作要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和规定内容进行,要保质保量地完成。

(三)推进镇域规划编制工作。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镇(街道)“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强与上位规划的衔接。各镇(街道)要根据本地实际需要,本着理清思路、确定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的原则,简单编制本镇(街道)“十三五”规划,主要谋划未来五年本镇(街道)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

四、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成立领导组和办公室、开展前期课题研究和起草《思路》。(2014年10月初—2015年4月底)

1.成立泸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组和办公室,组建编制组。(2014年10月)

2.确定前期重大课题目录。(2014年10月)

3.完成前期重大课题研究。(2014年11月—12月)

4.完成《思路》初稿。(2015年2月底前)

5.完成对《思路》的意见征求和修改。(2015年3月底前)

6.完成《思路》定稿,并报县政府审定。(2015年4月底前)

第二阶段:形成规划《纲要》框架,起草规划《纲要》草案。(2015年5月初—2015年8月底)

1.编制规划《纲要》框架。(2015年5月)

2.完成规划《纲要》初稿。(2015年6月—8月底)

第三阶段:修改《纲要》草案,规划衔接论证与审议颁布。(2015年9月初—2016年3月底)

1.完成对《纲要》的意见征求和修改。(2015年9月初—10月底)

2.完成《纲要》的专家评审。(2015年11月底前)

3.完成《纲要》定稿。(2015年12月底前)

4.通过县人大对《纲要》的审议。(2016年3月底前)

5.完成《纲要》和各专项规划汇编。(2016年3月底前)

五、工作要求

泸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覆盖范围广、涉及领域多、工作任务重,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密切配合,按照工作部署,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一)提高规划认识。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更新规划理念,找准重点方向,准确把握新的发展阶段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真总结“十二五”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经验教训,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三五”规划,切实发挥规划指导性、纲领性作用。要严格遵循规划编制各个环节的要求,以程序的规范来保证“十三五”规划的科学性。

(二)理清发展思路。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科学分析本镇(街道)、本行业的发展条件和环境,注意把握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整体推进与突出重点的关系、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的关系,围绕全面实现小康目标和建成“川南经济强县、文化旅游新县”总体定位,加强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研究,形成发展思路,为编制好“十三五”规划奠定扎实基础。

(三)突出规划重点。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重点针对关系发展全局而且存在市场失灵、需要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重要领域编制规划,明确发展战略、重点任务、重大布局和重大政策。凡是市场机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域,规划主要着眼于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减少不必要的政府干预,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研究确定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加强项目论证,做好要素保障研究,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

(四)加强规划衔接。要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原则,切实发挥总体规划的统领作用。严格按照区域功能定位、发展方向以及开发管制原则,进行涉及生产力布局的任务安排。进一步加强相关领域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保证规划目标、生产力布局、投资安排和政策措施的有机对接。

(五)提高社会参与度。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提高规划编制过程的透明度,提高社会参与度,把规划目标任务切实转化为社会各界的自觉行动。要充分借助互联网、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平台,开辟社会公众参与规划编制畅通渠道,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要建立健全规划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推进规划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进程。要充分借用外脑,要为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社会团体参与重大问题研究和规划编制创造条件,把各方面研究成果作为编制规划的重要参考。

(六)提供组织保障。为保障“十三五”规划工作圆满完成,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明确专门负责“十三五”规划工作的领导同志,形成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明确责任,精心组织;要选配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组建得力的规划编制队伍;要加强相关培训工作,提高规划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为做好编制工作提供人才保障;要根据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必要的经费,保证规划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曾万权、聂富平;联系电话:8180559


附件:1.泸县“十三五”规划前期重大研究课题表

2.泸县“十三五”专项规划表



泸县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6日


附件1

泸县“十三五”规划前期重大研究课题表

序号

课题名称

牵头部门

1

泸县“十三五”宏观形势分析及思路研究

县发改局

2

泸县“十三五”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工业产业转型升级研究

县经信局

3

泸县“十三五”优化服务业结构、提升服务业竞争力研究

县商务局

4

泸县“十三五” 旅游开发研究

县旅游局

5

泸县“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研究

县农业局

6

泸县深化农村改革研究

县委农工办

7

泸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研究

县住建局

8

泸县“十三五”交通网络建设和运输体系建设思路和重点

县交通局

9

泸县“十三五” 招商引资工作思路研究

县投促局

10

泸县“十三五”加快投资及重大项目建设思路研究

县发改局

11

泸县“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土地保障问题研究

县国土局

12

泸县“十三五”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保障研究

县财政局

13

泸县“十三五”产业和金融创新融合发展研究

县金融办

14

泸县“十三五”促进就业和加强社会保障研究

县人社局

15

泸县“十三五”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研究

县环保局

16

泸县“十三五”创新社会治理研究

县委政法委

17

“十三五”镇域经济发展研究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

附件2

泸县“十三五”专项规划表

序号

专项规划名称

责任单位

1

“十三五”重大项目建设规划

县发改局

2

“十三五”特色农业发展规划

县农业局

3

“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

县林业局

4

“十三五”畜牧业发展规划

县畜牧局

5

“十三五”新农村建设规划

县委农工办

6

“十三五”农机发展规划

县农机局

7

“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

县经信局

8

“十三五”服务业发展规划

县商务局

9

“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

县经信局

10

“十三五”招商引资规划

县投促局

11

“十三五”泸县经济开发区规划

县经开区

12

“十三五”泸州医药产业园规划

医药园区

13

“十三五”环境保护发展规划

县环保局

14

“十三五”城市建设与城镇建设规划

县住建局

15

“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

县旅游局

16

“十三五”交通发展规划

县交通局

17

“十三五”水利建设规划

县水务局

18

“十三五”水产业发展规划

县水务局

19

“十三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

县科技局

20

“十三五”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县人社局

21

“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

县教育局

22

“十三五”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

县文体广电局

23

“十三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县卫生局

24

“十三五”健康服务业规划

县卫生局

25

“十三五”养老服务业规划

县民政局

26

“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县民政局

27

“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

县委组织部

28

“十三五”精神文明建设发展规划

县文明办

29

“十三五”青少年、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规划

团县委、妇联

30

“十三五”工会事业发展规划

县总工会

31

“十三五”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

县农业局

32

“十三五”依法治县规划

县委政法委

33

“十三五”社会治理规划

县委政法委

34

“十三五”镇域经济发展思路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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