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2年度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2年度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泸县府办发〔2013〕14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县政府与各单位签订的《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书》规定,经县乡镇船舶安全管理领导组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等:海潮镇 云锦镇 牛滩镇 福集镇 喻寺镇 太伏镇
玉龙湖港监站
二等:百和镇 天兴镇 得胜镇 嘉明镇 方洞镇 兆雅镇
玄滩镇 潮河镇 云龙镇 石桥镇 毗卢镇 立石镇
奇峰镇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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