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3-07-25 15:17:15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道路货物运输

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泸县府办函〔2013〕66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9日


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道路货物运输企业

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2〕3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3〕8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交通运输推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规划发〔2013〕349号)和中共泸县县委办公室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泸县委办〔2013〕118号)要求,结合我县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转变货物运输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现代物流发展需求为导向,着力调整运输结构、优化运输组织、提升装备水平、整合物流资源,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按照“抓好源头、突出重点、明确职责、加强监管、规范经营、安全发展、立足长效”的原则,统筹采取“撤销取缔、整合提高、兼并重组”等措施,加快货物运输转型升级,提升物流服务品质,全面提高货运物流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促进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稳定好转,推进物流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积极引导货运企业兼并重组,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引导传统货运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和服务范围,拓展经营网络。鼓励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向综合物流服务商转型发展,积极引导货运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优化运输组织结构和经营结构,力争减少100家以上的市场主体,扭转市场主体过散、过弱的局面,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彻底整治道路货运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对现有的道路货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凡是不符合经营开业条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立即进行整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的要坚决取缔,吊销其相应的经营许可。各镇和相关部门要通过此次清理整顿摸清情况,加强道路货物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形成监管合力,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三)严格市场准入,规范货运企业招商引资。对于本方案实施之日起暂停新办或转入道路货运企业,完成清理整顿工作后,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程序和行政许可要求进行审核,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予办理许可。各镇要对货运企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行清理调整,按“安全发展”原则规范引进和扶持企业,避免各镇之间恶性竞争。

三、职责分工

(一)各镇人民政府

1.切实履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制定辖区内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教育、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货运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货运企业安全隐患;与企业签订货物运输安全责任书,督促货运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强化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辖区内道路货运企业、货运车辆、驾驶人的基础台帐,进行货运车辆、驾驶人户籍化管理,提升安全监管水平;督促企业加大保险投保额度,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

2.积极引导和鼓励“小散弱”型货运企业整合发展。研究制定辖区内道路货运企业整合具体工作方案,积极引导小、散、弱货运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资源整合等方式,优化结构,减少100家以上的市场主体,扭转市场主体过散、过弱局面,提高企业竞争力。一是优化运力结构,提升运输装备技术水平。推进货运车辆的大型化、厢式化和专业化发展。二是优化运输组织结构,推进货物运输企业股份制改造和战略重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引导和支持运输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做强做大。三是优化运输经营结构,大力发展新型运输组织方式,提高专业化运输水平。大力发展各种专用运输、直达运输,加快发展甩挂运输、集装箱运输、汽车列车运输、定班定线的货物运输。促进公水、公铁、铁水等多式联运,鼓励有条件的运输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企业转型。四是促进现代物流发展。实施重点运输企业物流转型培育工程,引导一批重点货运企业转变经营理念,延伸服务链,向综合物流服务商转型。

(二)县交通运输部门

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大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管理力度,指导和督促县运管所、县路政大队开展好这次清理整顿工作。县运管所要坚持“三把关一监督”原则,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混装、改装等违章行为;牵头对现有的道路货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凡是不符合经营开业条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督促企业立即进行整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的要坚决取缔,吊销其相应的经营许可并抄告工商税务部门和各镇;配合各镇引导货运企业做好兼并重组工作。县路政大队要积极配合,加大对超限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打击和治理力度。

(三)县公安部门

要严把驾驶人考试关,对营运车辆注册要严格登记、严格查验,督促货运企业及基层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严格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管理;建立驾驶人、车辆基础档案;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和“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集中优势警力、依托科技手段,网上巡查、定点查控与道路动态执法相结合,及时发现、查纠货车无牌无证、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抢道占道行驶、非法改装、未规范设置车身反光标识、酒后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抄告相关部门和单位,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四)县级其他相关部门

道路货物运输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环节的工作。交通运输、公安、质监、安监、工商等部门要加强部门联系协作,建立道路运输安全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县质监局应对相关企业生产的运输危险化学品槽罐等容器加强质量监督检查。县工商局对新增或县外转入(变更注册地)的道路货运企业,要严格按程序和行政许可要求进行审核,达不到前置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办理工商注册许可,及时吊销被撤销前置许可货运企业的《营业执照》。县安监局要积极配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督促、协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必要时组织联合执法;对危险化学品仓储、销售企业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发货和装载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在开具提货单据前要查验车辆的资质证件、驾驶人和押运人的从业资格证件,严禁使用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或超范围运输的车辆运输危险货物。其他县级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能职责,相互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道路货物运输清理整顿工作顺利推进。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20日 —7月20日)。各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分别召集所辖货运物流企业主要负责人召开动员大会,对道路货运企业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

(二)清理整顿阶段(7月21日—11月30日)。由交通运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对企业开展清理检查,对生产经营和安全生产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企业要坚决取缔经营资质(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由各镇政府牵头,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整顿工作方案要求,对全县货运物流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底数清、状况明,积极引导小、散、弱货运企业进行兼并重组,着力优化市场主体结构。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由货运企业清理整顿领导组对此次清理整顿工作进行验收,确认是否达到清理整顿的工作要求,分析清理整顿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制定长效机制,推进整顿工作深入开展。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落实。

(二)注重整顿效果。各镇、各部门要围绕货运企业清理整顿工作整体安排,根据近年来货运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抓住重点,深化措施,加强清理整顿情况的跟踪督查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强化共管合力。要进一步强化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形成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全员参与、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镇、县级相关部门要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构建良好氛围。各镇将具体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分别于6月30日、12月30日前报县清理整顿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2013年7月起至12月底,每月30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月工作进展情况(联系电话:8181830,邮箱:1095524153@qq.com)。


附件:泸县清理整顿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泸县清理整顿道路货物运输企业

加强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光明(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万绪友(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世忠(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胡绍宇(县安监局副局长)

先丽萍(县公安局副局长)

曾  俊(县工商局副局长)

邓德云(县质监局副局长)

吕有剑(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  刚(县运管所所长)

胡孝军(县路政大队大队长)

叶仕良(福集镇人民政府镇长)

熊联彬(嘉明镇人民政府镇长)

赵德伦(喻寺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  江(方洞镇人民政府镇长)

吕  彬(天兴镇人民政府镇长)

卫德远(潮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温国平(海潮镇人民政府镇长)

贾纯国(太伏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光会(云龙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洋麟(兆雅镇人民政府镇长)

沈中良(得胜镇人民政府镇长)

熊建辉(奇峰镇人民政府镇长)

杜然华(牛滩镇人民政府镇长)

毛品高(石桥镇人民政府镇长)

巫进恒(玄滩镇人民政府镇长)

鲁焕奎(毗卢镇人民政府镇长)

胡  平(立石镇人民政府镇长)

钟成贵(百和镇人民政府镇长)

冉安健(云锦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运管所,由李刚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分管领导和县级相关部门具体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组织联络、综合协调、情况通报等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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