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泸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泸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泸县府办函〔2015〕49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为做好全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精神,我县已成立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于人员变动,需对领导小组成员作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靳地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乾友 县人武部副部长
熊 敏 县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县志办)
贾纯国 县政府办副主任
秦治军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郑洪英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陈远谋 县发改局副局长
潘昌宇 县经信局机关党委书记
张天虎 县教育局副局长
陈 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金 季 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谢永珍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朱俊元 县住建局机关党委书记
唐挚斌 县交通局副局长
罗万宣 县水务局副局长
曾永兴 县农林局副局长
何 利 县文体新广局副局长
刘仁芳 县卫计局机关党委书记
王怀勇 县统计局副局长
曾 俊 县工商局副局长
何晓波 县质监局副局长
段 波 县档案局副局长
王 芳 县旅游局副局长
张兴忠 县救助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兴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先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四楼(联系电话:8180383,8181796)。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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