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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泸县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3-05-06 09:19:23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泸县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泸县府办发〔2013〕62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按照《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川调字〔2012〕81号)精神,从2013年起,我县将连年开展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粮食是国家经济安全的基础,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改善民生的基本保证。准确的粮食产量数据是国家和各级政府制定粮食产业政策提供依据,对促进粮食稳定增产、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建立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为我县争取国家粮食生产项目安排和中央财政支持的需要。

县级粮食产量调查所取得的粮食产量数据是所在县粮食产量的法定数据,并作为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等部门安排有关项目、实施财政奖励和完善补助政策的主要参考依据。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实有序地推进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组织领导和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调查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确保抽样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决定成立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统计工作领导具体负责的组织领导机构,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调查内容和范围。为保证县级粮食抽样调查样本的代表性,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按照抽样调查要求抽取我县30个村民小组作为调查点,开展播种面积和粮食单位面积产量抽样调查。播种面积调查是对抽中村民小组的所有农户、全部耕地面积及其种植情况进行调查;单位面积产量调查是在抽中的村民小组中,对实测粮食作物(小麦、中稻、玉米)预计估产、抽选调查地块和样本进行实割实测。对非实测粮食作物(调查点内的高粱、豆类、红苕、土豆等所有粮食作物)抽选一定数量具有代表性的种植户开展入户访问调查。

(三)调查的组织实施。我县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由县统计局统一组织实施。县统计局负责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布置、业务培训、技术指导,负责聘请和培训调查员和辅助调查人员,负责调查样本资料收集、审核、编码、录入、整理,并会同县农业局开展数据评估,将调查结果及时上报国家统计局泸州调查队。县统计局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和业务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制度,严格遵守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全过程质量控制办法、调查工作规范和流程,切实加强组织指导、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县发改局要对调查工作给予重点政策支持和指导;县财政局要积极支持抽样调查工作,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县农业局要积极参与到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各阶段工作中,及时提供农情信息,共同研讨粮食生产形势,并为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农业技术支持,重视与常规粮食产量数据的衔接,尽力使数据稳定、不大起大落。各镇要大力配合县统计局做好辅助调查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及时帮助解决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全力做好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

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是粮食生产统计制度的重大改革,是一项技术性强、涉及范围广、工作难度大、任务繁重的长期性工作,各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调查工作。

(一)增配调查人员。县统计局将增配或充实1-2名专职调查人员,主要负责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各镇要配备1名调查员,负责协调和督导调查点工作。每个抽中村民小组至少要选聘一名有文化、责任心强的辅助调查员,具体承担该调查点的各项调查任务。

(二)配备调查工具。各调查点要配备测规、皮卷尺、样本袋、电子称、小型样本脱粒机、水分测量仪等必要的测产工具。

(三)强化考核评比。为确保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高标准高重量地完成,县政府将制定具体办法,分别对县级有关部门及各镇的组织机构、人员落实、业务培训、现场调查、台帐建立、工作开展情况等相关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农村工作的目标考核。


附件:泸县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日


附件:


泸县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 强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邝小波 县政府办副主任

童执全 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艾文平 县委农工办主任

曾一洴 县农业局局长

余  冰 县发改局局长

陈  进 县财政局局长

熊发贵 县粮食局局长

王映权 县畜牧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局长童执全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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