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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县开展2014年环境安全月暨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5-29 08:35:38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县开展2014年环境安全月暨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泸县府办发〔2014〕83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今年6月5日是第43个世界环境日,为贯彻2014年全国、全省及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县人民的生态环保意识,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根据市环保局《关于开展2014年“环境安全月”活动的通知》(泸市环发〔2014〕75号)(泸市环发〔2014〕75号)和《关于开展2014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泸市环发〔2014〕77号)要求,结合我县环保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2014年环保安全月暨“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4年“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为“提高你的呼声 而不是海平面”,环保部确定的中国主题为“向污染宣战”,旨在体现我们党和国家对治理污染紧迫性和艰巨性的清醒认识,彰显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宗旨情怀和强烈的责任担当精神,倡导全社会共同行动,打一场治理污染的攻坚战,努力改善环境质量,保卫我们赖以生存的共同家园。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起至6月30日。

三、主要宣传内容

1.以新颁布的环境保护法为主要内容,强化“向污染宣战”主题,宣传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和提高全县广大群众环保意识。

2.宣传县委、县政府对当前环保工作的要求。

3.宣传我县环保设施投入和建设情况。

4.宣传我县环境监管和生态创建工作。

5.宣传污染防治和环境事故应急常识。

四、活动形式

活动期间,各镇、县级各部门、县内各新闻媒体、有关企业及社会组织要围绕主题,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各单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单位及职责内容)

1.各镇政府:负责本乡镇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在6月5日前,通过悬挂环保宣传标语、办黑板报、村村响广播、在赶集日设置街头宣传点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营造浓厚的环境文化氛围,扎实开展环保宣传“上街头、进村组、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活动,积极动员干部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活动,号召全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倡导低碳生活”、“向污染行为说不!”。

2.县文广局:加强环境保护新闻宣传,在电视上加大对“治理水污染、改善水环境”、生态县建设宣传报道和对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开辟专栏或制作专题节目,集中报道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乡镇在改善环保基础设施、环保为民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报道集镇生活污染治理、环境执法监管等工作动态与成果,曝光企业环境违法典型,做好环保公益广告宣传,推动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并负责做好环境安全月宣传活动期间和“六·五”世界环境日当日的宣传报道工作。

3. 教育局: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各学校通过LED屏或悬挂标语宣传环境保护、开展一次以宣传环境保护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或演讲比赛、主题班团队活动、办一期主题板报,组织一次校园清洁环境大扫除活动,宣传环保知识,倡导绿色观念。

4.县新闻中心:在《泸县通讯》发表县政府领导纪念6.5世界环境日署名文章,呼吁全社会行动起来,共同为我县碧水蓝天做贡献;刊发系列宣传报道,宣传我县环保成效;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及环保知识。

5.县环保局:负责推进“环境执法检查年”专项活动;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警示教育和重点企业预案展评;负责环境安全月暨六五世界环境日集中宣传活动的总体安排组织;6月5日在音乐广场组织集中宣传活动,布置会场、集中宣传台、主题展板,设置有奖知识问答,现场发放宣传单,受理环境污染;开展环保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联合县文广局、县新闻中心做好环保主题系列宣传报道。

6.县级各部门及县医院、电信公司、移动公司等各重点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利用LED播放或悬挂环保宣传标语,制作主题专栏开展环保宣传,引导各界群众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环保意识;各有关单位和企业派员参加音乐广场集中宣传活动(可带本单位宣传资料),其中县安监局、水务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环保局、畜牧局、卫生局等部门分别提供与环境保护或安全应急防范有关的主题展板不少于1块。

(二)集中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

6月5日上午9:00,在县城花园干道音乐广场举行泸县2014年环保安全月暨第43个“六·五”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启动仪式(参加单位名单见附件2);仪式结束后,参加部门和企业开展集中宣传和咨询活动,环保志愿者开展街头宣传。

(三)开展环境环保宣传“六进”活动。

活动期间,由县环保局联合福集镇、县直机关工委、县教育局、县妇联等单位,以多种形式共同开展环保宣传“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宣传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形成全县上下同频共振扎实开展环保宣传活动的生动局面。

(二)加强联动,各负其责。县环保局负责制定本次宣传活动总体方案,各镇、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统一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宣传活动的有效开展。

(三)创新载体,突出特色。各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设立固定宣传牌、宣传橱窗、悬挂标语、组织志愿活动及运用现代宣传工具等措施,突出宣传自然生态保护、饮用水源保护及污染治理等环保法律法规,有效提高社会公众的环境意识,增强环境保护的自觉性,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动力。

(四)及时总结,做好宣传。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要做好活动期间的文字、图片及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并于6月10日前将宣传活动信息报送县环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钟懿,电话(传真):8192961,电子邮箱280617446 @qq.com


附件:1.宣传标语建议内容

2.6月5日音乐广场集中宣传活动参加单位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1日

附件1

宣传标语建议内容


乡镇:1.治理环境污染 重现碧水蓝天

2.改善生态环境 营造绿色家园

3. 保护环境光荣 污染环境可耻

4.节能降耗参与减排 全民共建生态文明

5.自然和谐手牵手 生态文明心连心

6.当环保卫士 做时代公民

7.风调雨顺,始自环境保护 人寿年丰,源于生态平衡

8.绿色世界 你我共创 美好环境 大家共享

部门:1.崇尚绿色消费 打造精彩生活

2.以法保护自然环境 凭德创建社会文明

3. 推进治污减排 促进科学发展

4. 人人关心环境质量 人人参与环境保护

5. 生态与生命共存 环境与健康同在

6. 谁污染谁治理 谁破坏谁恢复

7. 树立科学发展观,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

8. 同呼吸 共奋斗 向环境污染宣战!

企业:1.给自己创一个绿色空间 给子孙留一笔绿色财富

2.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环境保护

3.重视生态功在千秋,保护环境造福万代

4.企业求发展 环保须先行

5.发展以市场为本 生存以环保为先

6.百业要兴 环保先行

7.保护环境光荣 污染环境可耻

8.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附件2


6月5日音乐广场集中宣传活动参加单位


县级部门

发改局、经信局、安监局、住建局、农业局、水务局、卫生局、教育局、交通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食药监局、质监局、公安局、林业局、畜牧局、团县委、县妇联、环保局、工商局

重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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