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芦山县地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芦山县地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泸县府办发〔2013〕51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4月20日,我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7.0级地震,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我县各乡镇均有较强震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现就我县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我县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多。受去年干旱及本次芦山地震影响,加之汛期临近、雨水增多,因此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当前摆在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人员面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全力以赴投入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去,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认真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工作
各镇要组织好本镇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参加地质灾害巡查排查,重点对集镇、村庄、学校和集中居住点以及重要流域、交通干线和重大设施等地的崩塌、滑坡等进行巡查排查,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逐点制定防治预案,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群死群伤。
三、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
各镇、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地质灾害普查成果,认真总结研究近年来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经验,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分析雨情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及时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对重大险情,应及时组织实施应急避让,严防发生人员群死群伤。
四、加强应急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镇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值班,按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加强与县应急办联系,及时汇报险情灾情并提出相关处理建议。接到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要迅速核报信息,并立即组成工作组赶赴险情和灾情现场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这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别紧迫,责任特别重大,任务特别艰巨,各镇、县政府相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立即动员起来,尽全力做好各项工作。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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