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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暴雨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2-08-20 08:34:57 【字体:


泸县府办发〔2012〕133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据气象部门预报,8月20日午后到22日,我县将有一次明显的雷阵雨天气过程,大部分地方雨量可达暴雨,局部地方降雨量甚至超过100毫米。这是“7.21”特大暴雨洪灾以来雨量最大的一次暴雨预报。目前我县灾后恢复重建还未完全结束,新一轮的暴雨灾害又可能来临,为做好此次暴雨防范应对工作,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有关工作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到岗履职

现在是防汛的关键时期,我县又将迎来大范围的强降雨天气过程,各镇和县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暴雨灾害防范工作,落实防汛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上岗到位;各类岗位责任人要在岗履职;发生灾情、险情时,领导干部要第一时间深入一线,靠前指挥,采取措施及时果断处置。

二、加强监测,及时预警

各镇和县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趋势,特别要加强对山洪地质灾害、局部强降雨的监测,准确分析和判断雨情、水情、工情发展变化,提前落实各项预警措施,尽最大努力提前发布灾害预警,提早做好灾害应对工作。

三、强化值守,信息畅通

各镇和县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县政府各部门责任人要做到手机电话24小时开机,保证随时联系,切实做好各项通讯应急保障,进一步确保信息畅通。

四、提前准备,主动应对

各镇和县政府各部门要根据预测情况和趋势,进一步提前做好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多发区,各类险工险段,病险水库,水毁堤防等薄弱环节和部位的监测巡查,在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提前备好备足各类防汛应急抢险物资,做好各类抢险队伍的准备,一旦有险情、灾情发生,第一时间启动防汛预案,及时开展应急抢险工作,全力将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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