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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分片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交流座谈活动的通知

来源: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3-03-25 09:00:33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分片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交流座谈活动的通知

泸县府办发〔2013〕33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交流学习,建立毗邻镇应急联动机制,提升基层应急管理人员的应急处置水平,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分片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交流座谈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联动镇分片情况

第一片区:福集镇、嘉明镇、喻寺镇、方洞镇、得胜镇;

第二片区:牛滩镇、天兴镇、潮河镇、海潮镇;

第三片区:云龙镇、奇峰镇、玄滩镇、石桥镇、毗卢镇;

第四片区:兆雅镇、云锦镇、太伏镇、百和镇、立石镇。

二、活动时间、地点安排

分片区每季度开展1次以上的交流座谈会,由各镇轮流承办,具体时间、地点由县政府应急办临时通知。

三、参加活动人员

座谈交流活动由县政府应急办牵头组织,参加人员为各镇应急办工作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由县政府应急办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到场指导。有县级部门参加的会议,各镇对应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四、座谈交流活动内容

(一)交流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以及有关政策法规;

(二)突发事件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建设;

(三)预案体系建设与管理;

(四)应急处置队伍建设与管理;

(五)突发事件处置经验与教训;

(六)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个案)评估分析;

(七)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经验等等。

五、有关要求

(一)每次座谈交流会前,县政府应急办要明确交流的主题,并通知参会人员针对主题做好发言准备。

(二)每轮座谈交流会后,县政府应急办要对会议内容进行梳理、归纳、总结,形成书面报告。

(三)各镇、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好人员、安排好时间,切实保障座谈交流机制的顺利运行。


附件:2013年第一季度座谈交流活动安排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5日


附件:


2013年第一季度座谈交流活动安排


一、活动主题: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二、交流内容

(一)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及相关工作制度(值班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的落实情况。

(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

(三)应急信息员队伍建设情况(信息员队伍组建情况、信息员履职情况以及信息员待遇落实情况)。

(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各类预案制定、演练、评估、修订情况,以及简明应急流程的制定情况。

(五)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特别是森林防火、防汛等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六)应急管理工作先进经验(如在应急处置、演练、宣传、培训以及应急联动等方面),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七)2013年的打算以及对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的建议意见。

二、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安排

3月27日:福集镇承办,第一片区各镇应急办主任参加。

3月28日:海潮镇承办,第二片区各镇应急办主任参加。

3月29日:玄滩镇承办,第三片区各镇应急办主任参加。

4月1日:云锦镇承办,第四片区各镇应急办主任参加。

各参加人员均于当日上午9时到承办镇报到,出勤情况将列入应急工作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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