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县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县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泸县府办函〔2013〕98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泸县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组织实施。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0日
泸县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
排查清理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根据泸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泸州市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的通知》(泸处非领〔201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严厉打击利用广告资讯信息宣传造势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净化市场环境,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排查清理重点
本次排查范围主要包括辖区内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交通工具等方式发布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
(一)以投资咨询、贷款中介、资金周转、信用担保、典当等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信用贷款、低息或无息贷款内容的广告资讯信息。
(二)以代客理财、委托理财等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保底、快速回报、无风险、高收益内容的理财广告资讯信息。
(三)以股权投资、基金募集、债券发行等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高息回报的投资广告资讯信息。
(四)以销售产品或电子商品、委托经营电子商铺等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保本、无风险、回购、返租、转让内容的营销广告资讯信息。
(五)以销售房地产、产权式商铺等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内容的房地产广告资讯信息。
(六)以造林、种植、养殖、庄园开发、项目开发等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固定回报、保本付息、集资或变相集资内容的招商广告资讯信息。
三、活动时间
活动从2013年10月1日起至10月25日止。
四、部门职责
县处非办负责对全县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的总体指导和安排部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县委宣传部:指导和督促新闻媒体在广告发布活动中加强自律,承担社会责任,维护媒体公信力。对新闻媒体不履行广告发布审查职责,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及后果的,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县处非办(县政府金融办):承担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制订活动工作方案,对各镇、成员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上报活动总结;负责县域内银行、小贷、担保、保险等金融机构排查清理工作。
县信访局:负责因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问题引起的信访案件的受理、转办、交办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业务主管、监管范围内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
县经信局: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及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涉嫌非法集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对网络上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排查清理;负责打击和处置排查清理出的涉嫌非法集资的企业和个人。
县监察局:负责对参与、支持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行政监察对象的处置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全县民政系统业务主管、监管范围内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涉嫌非法集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经费。
县住建局:负责全县住建系统主管、监管范围内涉嫌以销售房地产、产权式商铺等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内容的房地产广告资讯信息的排查清理工作;负责对户外广告进行排查清理。
县交通局:负责对全县公交车、出租车车身及车顶广告涉及投资咨询、贷款中介承诺高息回报内容的资讯信息的排查清理工作。
县委农工办:负责全县农业系统业务主管、监管范围内涉嫌以造林、种植、庄园开发、项目开发等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固定回报、保本付息、集资或变相集资内容的招商广告资讯信息的排查清理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全县商贸流通系统业务主管、监管范围内涉嫌以销售产品或电子商品、委托经营电子商铺等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保本、无风险、回购、返租、转让内容的营销广告资讯信息的排查清理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对广告发布环节的审查把关,对已发布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进行取缔查处。
人行县支行、银监分局县监管办:负责对以股权投资、基金募集、债券发行等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高息回报内容的投资广告资讯信息的排查清理工作。
县法院、检察院、维稳办:负责职责范围内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的排查,会同县工商局、公安局对排查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进行清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处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的开展,深刻认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危害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排查清理活动的联络员,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传递信息。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县处非办要发挥好总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人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辖县内涉嫌非法集广告资讯信息的排查清理工作。
(三)深入宣传,强化治理。各成员单位、各镇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设立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各成员单位要严格依法清理主(监)管行业内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做好相关数据统计、资料归档、梳理总结等工作,并于10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书面报送县处非办(县政府金融办)。联系人:郑尚贵;联系电话:8180785;电子邮箱:562814907@qq.com。
(四)严格督查,确保实效。县政府督查室、县处非办要加强此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实行问责,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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