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县创建省级敬老模范县活动实施方案(2012—2015年)》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县创建省级敬老模范县活动实施方案(2012—2015年)》的通知
泸县府办函〔2014〕54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泸县创建省级敬老模范县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3日
泸县创建省级敬老模范县活动实施方案
(2012—201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四川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四轮创建敬老模范县(市、区)工作实施意见(2012—2015年)的通知》(川办函〔2013〕129号)精神,深入推进全县创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以创建省级敬老模范县活动为载体,广泛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一系列涉老法规和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7〕19号)、《四川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四川省“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增强全民敬老、养老、助老意识,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老龄事业发展,为助推泸县老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老龄工作管理体系、老年人经济供养体系、医疗保障体系、为老服务体系。全面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工作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健全老龄工作协调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健全县、镇、村(社区)三级服务网络,落实人员、经费、职责、办公场所,各镇要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加强老龄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定期对老龄工作人员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各镇、县级各部门要把老龄工作纳入工作规划和议事日程,并列入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广泛深入开展老龄宣传教育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纲要》,深入开展敬老、养老、助老和涉老法规的宣传教育,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2.落实老龄信息制度,年度工作计划中要有宣传教育的相关内容。
3.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经常性地开展敬老、养老、助老和老龄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
4.在公共服务窗口设立明显的老年人优先、优惠标志,在主要路口设置固定的宣传牌和标语。
5.县电台、电视台、《泸县通讯》积极宣传报道老龄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健全老年维权机制。
1.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四川省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条例》和《四川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配套政策,并列入普法教育内容,做到维权工作有措施、有保障、有监督、有检查、有成效。
2.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列入干部培训内容。
3.积极开展律师进村、进社区活动,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法律服务机构及时提供法律援助。
4.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和行为,及时依法处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5.建立健全老年人信访制度和协调办理制度。
6.及时为老年人办理《四川省老年人优待证》,各项优待政策全面落实。
(四)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1.按时足额发放城镇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落实国家、省、市、县规定的离退休干部各项待遇。
2.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城乡低保覆盖率达100%。
3.城镇“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生活供养水平不低于群众平均生活水平,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对有特殊困难的老人有帮扶措施,及时予以救助。
4.落实和健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努力扩大覆盖面;全面落实农村计划生育老年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5.认真落实扶持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增加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福利机构。城乡各类养老护理机构床位数不低于老年人总数的17%。有较健全的社区为老服务体系支撑居家养老。
(五)改善医疗保障条件。
1.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镇卫生院为基础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卫生服务机构布局合理,服务功能不断完善。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为其就医提供就近、就便和优先、优惠、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2.全面落实离退休和城乡老年人的医疗保障政策。
3.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资助城乡贫困老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无支付能力的老年人提供帮助,卫生部门每年为100岁以上老人免费常规体检1次。
4.县级医院开设老年病门诊,设置老年病室,开展为老年人送医上门服务。
5.以老年大学为主要载体,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普及老年科学卫生知识,增强老年人自我预防和保健技能。
(六)完善老年教育网络。
1.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时事政策教育,增强老年人参与社会事务的积极性。
2.建立健全县、镇、村(社区)三级老年教育网络。要有固定的老年大学校舍,有教师、教学计划、工作人员;有老年教育专项经费,并逐年增加,老年人入学率城区达到8%、农村达到3%。
3.重视发挥老年人的作用,引导老年人从事关心教育下一代、科技开发、信息服务和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治安等社会公益活动。倡导老年人开展自助互助活动。
(七)发挥老年群众组织的作用,丰富老年人文体活动。
1.大力培育和发展基层老年群众组织。指导老年人协会按照《四川省基层老年协会章程》和《四川省老年人协会六条标准》的要求,经常组织老年人开展健康文明的活动。
2.各镇要多渠道筹资,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建设多层次、多类型的老年人活动中心,村(社区)要建老年人活动室。充分发挥各企事业单位体育健身、文化娱乐设施作用,无偿或低偿向老年人开放。
3.组建适合老年人特点的老年文体队伍,组织开展文艺汇演、书画展、运动会等各类老年文体活动。
四、创建步骤
创建活动自2014年6月1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6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1.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在2014年6月10日前制定创建工作规划,报县老龄委备案。2014年6月20日前全面动员部署。
2.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创建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
1.按照工作目标,逐项落实工作任务。
2.对照创建工作的要求,不断完善、提高工作质量。
(三)自查申报阶段(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
1.各镇、各单位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2.各镇、各单位在自查整改基础上进行总结,并于2014年12月31日前将创建资料(组织领导,创建规划、总结,反应创建过程的图片、指标数据等资料)、2012年到2014年开展老龄工作的资料(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相关数据,图片等。)加盖公章书面报送县老龄委(县老龄委办公室在县民政局三楼),联系电话:8183596。
3.县老龄委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30日组织开展检查验收。
4.检查达标后,县老龄委于2015年3月1日前向市政府报送申报省级敬老模范县申报材料,市政府综合评定后择优上报。
(四)迎检阶段(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
5月底前装订好迎检资料,准备好迎检的现场,做好迎检的准备工作。
五、县老龄委对创建达标的敬老模范村(社区)给予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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