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泸县府办发〔2014〕168号
县级各部门,相关单位:
根据中央及省、市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要求,我县下步将全面推行行政职权目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中介服务及收费、年检年审等目录管理。为切实推进此项工作,现将《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14〕48号)转发你们,并就全县范围内中介机构清理和规范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此次清理的范围为各行业主管部门涉及到的所有中介机构。
二、行业主管部门对中介机构填写的自查表和调查表统一审核后,连同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的汇总表,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确认后,于12月10日前上报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三、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配合,做到不重不漏。
附件:泸县中介机构清理规范工作组成员单位名单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6日
附件
泸县中介机构清理规范工作组成员单位名单
成员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监察局、县发改局
县编办、县法制办、县工商局、县民政局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联系人:蓝瑞红,联系电话:817216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