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坚决取缔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地条钢”的紧急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坚决取缔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地条钢”的
紧 急 通 知
泸县府办发〔2017〕25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近日,李克强总理在“四川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地条钢’打击力度”上做出重要批示,省委王东明书记、省政府尹力省长立即做出批示指示,随即刘捷副省长提出要求,要求各地政府及有关方面立即行动,抓紧再次深入仔细开展自查排查,查漏补缺,坚决打击并彻底取缔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地条钢”,为做好我县打击“地条钢”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严格按照王东明书记、尹力省长重要批示和刘捷副省长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力度,并认真吸取2017年1月7日央视《焦点访谈》曝光的我省两家企业违法违规生产“地条钢”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立即再行动、再部署、再核查、再落实,坚决彻底清除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地条钢”。
二、请各镇(街道)对本辖区涉钢企业使用工频炉、中频炉生产销售“地条钢”行为进一步核查自查,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排查,不留任何死角;请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安全监管局、县市场质量监管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再次摸排、核查,并于2017年2月17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县政府(同时抄送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对于工作不力、不作为、不按时上报的将予以全县通报,并报县政府和有关单位执纪问责。对于查明查实的违法违规情况,所有涉事企业和政府失职人员,都必须依法依纪严厉追责问责到位。
联系人:聂华平,联系电话:0830-8178956、18683097766,邮箱:125870137@qq.com。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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