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泸县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泸县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泸县府办函〔2017〕2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第三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将于2017年5月对我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为切实配合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泸县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肖 刚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叶仕良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定漫 县委办副主任
郭 建 县政府办副主任
周明海 县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栋梁 医药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邝小波 县发改局局长
童执全 县经信局局长
杨凤英 县商务局局长
梅 燕 县投促局局长
朱大清 县教育局局长
苟治权 县公安局副局长
秦治军 县民政局局长
陈 进 县财政局局长
张怀华 县国土局局长
冉安健 县住建局局长
黄修中 县交通局局长
唐永宏 县水务局局长
曾一洴 县农林局局长
龙维平 县卫计局局长
王小兵 县审计局局长
沈中良 县环保局局长
周 宇 县统计局局长
杨 成 县安监局局长
李祖春 县城管局局长
刘光会 县市监局局长
陈 江 县粮食局局长
吴雪红 县科知局局长
陈 琴 县旅游局局长
先开华 县气象局副局长
各镇镇长、玉蟾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由沈中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健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做到精心组织、定人定责,及时汇总报告工作信息,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部门(单位)要对照环保部门梳理的问题清单和重点督察内容,进一步完善2013年以来有关工作资料,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排查、大整改,全面深入查找并解决环境突出问题。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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