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泸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来源:县电子政务办4 发布时间:2016-12-07 15:36:33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泸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泸县府发〔2016〕46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现将《泸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泸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30日


泸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全民健康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是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全民健身是实现全民健康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幸福生活的基础保障,人民身心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是每一个人成长和实现幸福生活的重要基础。过去五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全县基本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提供更加完善的公共体育服务和全面建设体育强县奠定了良好基础。为更加广泛地开展全民健身运动,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四川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泸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结合泸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治体、确保基本、多元互促、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深度融入泸州主城区一体化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产城融合、文旅联动、富民强县”战略,建成创新新区、畅达新区、产业新区、宜居新区,率先实现全面小康。打造区域文化体育新高地,通过立体构建、整合推进、动态实施,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和产业链、生态圈,提升全民健身现代治理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全县人口45%,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全县人口35%,群众身体素质稳步增强。全民健身的教育、经济和社会等功能充分发挥,与各项社会事业互促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体育消费占人均消费比重3%以上,全民健身成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动力源。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

二、主要任务

  (三)大力弘扬体育文化。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弘扬健康新理念,把身心健康作为个人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的重要能力,树立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体育健身提高个人的团队协作能力。引导发挥体育健身对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作用,树立人人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重规则、讲诚信、争贡献、乐分享的良好社会风尚。

  将体育文化融入体育健身的全周期和全过程,以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为抓手,大力宣传运动项目文化,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挖掘传承传统体育文化,结合我县龙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体育文化活动。树立全民健身榜样,讲述全民健身故事,传播社会正能量。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日”“体育下乡”等主题活动,发挥体育文化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承人类优秀文明成果等方面的独特价值和作用。

(四)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各镇(街道)要定期举办群众基础好、参与度高、覆盖面广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重点突出群众体育的健身性、参与性、趣味性。继续办好全民健身进社区、全民健身进学校等传统全民健身活动。大力发展健身跑、健步走、骑行、登山、徒步、游泳、球类、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举办泸县端午龙舟邀请赛、全国舞龙舞狮节等与龙文化紧密相连的特色的体育活动、体育节。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和乡村农味农趣运动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和不同行业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

激发市场活力,为社会力量举办全民健身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发挥网络等新兴活动组织渠道的作用,完善业余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全民健身赛事体系。积极承办各项省级单项体育赛事,力争承办全国性赛事活动。举办老年人运动会,发挥全民健身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的独特作用。创新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体育模式,吸引更多的职工参与体育锻炼。建立健全健身站(点),引导各类人群参加适合其特质的体育健身活动。支持各地、各行业结合地域文化、农耕文化、旅游休闲等资源,打造具有区域特色、行业特点、影响力大、可持续性强的品牌赛事活动。推动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成果惠及更多群众,促进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全面协调发展。

(五)积极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加快推动体育社会组织成为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向独立法人组织转变,推动其社会化、法治化、高效化发展,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激发全民健身活力。

积极发挥县级体育社会组织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专业指导服务等方面的示范作用。加强体育总会作为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的建设,带动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对基层文化体育组织的指导服务,重点培育发展在基层开展体育活动的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鼓励基层文化体育组织依法依规进行登记。重视发挥网络体育组织和健身骨干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作用,引导、服务、规范其健康发展。继续组织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社会体育指导员总人数达到600人以上。

  (六)着力改善健身场地设施条件。将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十三五”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城乡基层体育健身设施建设有地可用、有地可建。各镇(街道)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着力构建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

完成泸县体育中心建设,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室内羽毛球、篮球馆,建设全民健身中心、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场地设施,结合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及区域特点,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现行政村健身设施全覆盖,社区健身路径全覆盖。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或现有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因地制宜配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利用社会资金,结合公园、旅游景区和新农村的规划与建设,合理利用公园、绿地、景区、城县广场及城县空置场所建设休闲健身场地设施。盘活存量资源,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用于体育健身。做好已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和提档升级,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现有场地设施的管理运营。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七)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多元功能。结合健康泸县总体发展战略,以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养老、助残等事业发展,统筹谋划全民健身重大项目工程,发挥全民健身在促进素质教育、文化繁荣、社会包容、民生改善、健身消费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对发展体育产业的推动作用,扩大与全民健身相关的体育健身休闲活动、体育竞赛表演活动、体育场馆服务、体育培训与教育、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和销售等体育产业规模,使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鼓励发展健身信息聚合、智能健身硬件、健身在线培训教育等全民健身新业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技术开拓全民健身产品制造领域和消费市场,使体育消费在居民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

(八)突出全民健身发展重点。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和重点人群、项目发展。依法保障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向农村延伸,以乡镇、农村社区为重点促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

  将青少年作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人群,大力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加强学校体育教育,将提高青少年的体育素养和养成健康行为方式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保证学生在校的体育场地和锻炼时间,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体系,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积极开展业余体育训练,掌握运动技能、养成锻炼兴趣,形成终身体育健身的习惯,提升青少年身体素质。统筹规划建设公益性老年健身体育设施,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提高使用率,支持社区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为老年人健身提供科学指导。进一步加大全民健身助残工程的支持力度,采取优惠政策,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开展职工、农民、妇女、幼儿体育,推动将外来务工人员公共体育服务纳入属地供给体系。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全民健身服务供给,使其享受更多社会关爱,在融入社会方面增加获得感和满足感。

加快发展足球运动。把建设足球场地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因地制宜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多样化的足球场地。广泛开展校园足球运动,抓紧完善常态化、多样化、纵横贯通的校园足球竞赛体系。积极倡导和组织行业、社区、企业、部队、残疾人、中老年、五人制等形式多样的民间足球活动,举办泸县业余足球联赛,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推动足球成为群众普遍参与的全民健身活动。

三、保障措施

(九)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报告,将全民健身相关重点工作纳入年度民生工程加以推进和考核。采取政府购买、政策扶持等方式,扩大体育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构建功能完善的综合性基层公共服务载体,逐步实现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十)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通过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科学统筹、合理布局的原则,做好宏观管理、政策制定、资源整合分配、工作监督评估和协调跨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将全民健身工作与现有政策、目标、任务相对接,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社会组织可在日常体育健身活动的引导、培训、组织和体育赛事活动的承办等方面发挥作用,积极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健康为主题,整合基层宣传、卫生计生、文化、教育、 民政、养老、残联、旅游等部门相关工作,在各镇(街道)层面探索建设健康促进服务中心。

(十一)加大全民健身资金投入。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推动落实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各镇(街道)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财政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全民健身活动的经费投入,对公益性全民健身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十二)做好全民健身评价工作。按照国家全民健身相关规范和评价标准,采用多层级、多主体、多方位的方式对各地全民健身发展水平进行立体评估,为衡量各地全民健身发展水平提供科学依据。做好全民健身统计、体育场地普查、国民体质监测以及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数据分析,结合卫生计生部门的营养与慢性病状况调查等,推进全民健身科学决策。

    (十三)建立全民健身激励机制。施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颁发体育锻炼标准证书、证章,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试行向特定人群或在特定时段发放体育健身消费券等方式,建立多渠道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对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在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十四)增强全民健身科技含量。推广“运动是良医”理念,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建设和完善一批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开具运动处方,为群众科学健身服务。举办科学健身知识讲座,编辑科学健身知识资料,推广科学健身方法,提升全民科学健身水平。积极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全民健身相结合,提升全民健身科技水平。鼓励企业参与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平台和科学健身指导平台建设,促进全民健身科学研究和科学健身指导。

(十五)建设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人才在推动全民健身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努力培养适应全民健身发展需要的组织、管理、研究、健康指导、志愿服务、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人才队伍。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加大对民间健身领军示范人物的发掘和扶持力度,重视对基层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中榜样人物的培育。加强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形成全民健身与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良性互动局面,为各类体育人才培养和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十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社区服务、公共文化、健康、卫生、养老、旅游、科技等相关制度建设的统筹协调。完善健身消费政策,将全民健身服务业发展纳入体育产业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体系,增加社保卡的体育消费服务功能。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开发与全民健身相关的保险产品,为举办和参与全民健身活动提供全面风险保障。做好全民健身事务中的纠纷预防与化解工作,利用社会资源提供多样化的全民健身法律服务。

  四、组织实施

  (十七)加强全民健身组织领导与协调。本实施计划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文体新广局会同有关部门、各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组织实施。县政府成立领导协调机构,领导全县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工作,县文体新广局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各镇(街道)、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全民健身事业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组织领导协调机制,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深入推进。

(十八)严格全民健身过程监管与绩效评估。采取行政监督与包括媒体在内的多方监督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县文体新广局每年要将全民健身实施情况和评估结果报告县政府和市文体广局。要建立激励机制,把全民健身工作作为综合评比表彰的指标,重点工作情况要适时在全县进行通报,对为全县全民健身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确保本实施计划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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