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泸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泸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
“三大战役”领导小组的通知
泸县府办函〔2016〕71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推进我县绿色发展,促进转型升级,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泸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指导和协调推进全县污染防治工作,研究解决相关重大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肖 刚 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
副组长:叶仕良 县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
成 员:郭 建 县政府办副主任
周明海 县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栋梁 医药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邝小波 县发改局局长
蒲云贵 县经信局局长
李祖春 县商务局局长
苟治权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 进 县财政局局长
张怀华 县国土局局长
冉安健 县住建局局长
黄修中 县交通局局长
唐永宏 县水务局局长
曾一洴 县农林局局长
龙维平 县卫计局局长
沈中良 县环保局局长
杨 成 县安监局局长
童执全 县工商局局长
刘光会 县质监局局长
王 平 县国税局局长
刘榜明 县地税局局长
吴雪红 县科知局局长
先开华 县气象局局长
魏文兰 县城管局局长
陈 琴 县旅游局局长
王定漫 县目督办副主任
牟崇启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龚朝晖 县银监办主任
龙 彬 人行泸县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沈中良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游华兼任。领导小组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组长审批。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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