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泸县府办函〔2016〕64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11个部门转发〈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依法维护医疗秩序的意见〉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57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泸县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余 静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余 萍 县政府办副主任
龙维平 县卫计局局长
王先奎 县政法委副书记
成 员:艾 斌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 非 县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
毛 劲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 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杜晓娟 县民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柯尊银 司法局副局长
曾 俊 县工商局副局长
赵章海 县卫计局副局长
县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182745、8181525(传真)
邮箱:lxws001@126.com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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