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泸县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泸县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和
脱困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泸县府办函〔2016〕35号
各产煤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精神,切实加强对全县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推动煤炭企业脱困升级工作的领导,参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泸州市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泸市府办领〔2016〕16号),县政府决定成立泸县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推动我县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研究、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肖 刚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郭 建 县府办副主任
杨 成 县安全监管局(县煤管局)局长
成 员:陈远谋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黎 明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周云波 县公安局政委
敬 衍 县司法局副局长
金 季 县财政局副局长
宋代清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奎满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黄 健 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胡 勇 县煤管局副局长
曾 俊 县工商局副局长
周 洪 县国税局副局长
冯 毅 县地税局总会计师
郑尚贵 县金融办主任
周 勇 县总工会副主席
姜 星 国网泸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徐 磊 国网泸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全监管局,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我县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措施和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杨成同时兼任办公室主任,胡勇、陈远谋、周云波、金季、宋代清、王奎满、曾俊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人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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