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4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4-03-06 11:00:53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4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

 

泸县府办函〔2024〕22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和《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以下简称《献血条例》),确保医疗用血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24〕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24年度无偿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全县医疗机构临床用血100%来自于无偿献血。

(二)2024年度动员献血者参加无偿献血6598人次(一次献血200毫升为一人次)以上,满足县内医疗用血需要。

二、工作内容

(一)献血人数安排。

 结合各镇(街道)人口数量,分解献血任务(详见附件1)。县级各部门(单位)献血人数不低于本部门(单位)职工人数的30%。

(二)献血时间和地点。

1.由县献血办统筹安排2024年度全县各镇(街道)献血时间,各镇(街道)根据时间安排组织人员集中无偿献血,献血地点由各镇(街道)自行确定。

2.县级部门(包括其下属单位)按照职工总数的30%进行组织献血。人数达到30人以上的,可联系县献血办上门采血;30人以下的在统一安排的时间内自行组织到就近固定献血点献血。如需变动献血时间,请提前10天与县献血办联系。(联系人:聂海凤;联系电话:8182745)。

(三)权益维护。

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献血条例》关于“献血者献血后可休假三天,所在单位应视为出勤;公民在无偿献血后,所在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等无偿献血的相关政策,维护无偿献血者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医疗救治用血的供应和安全。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单位)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献血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无偿献血公益宣传,普及无偿献血科普知识,提高公民履行无偿献血责任和参与支持无偿献血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广泛动员符合献血条件的公民参加无偿献血。

(三)明确部门职责,加强沟通协作。

教育体育部门要把无偿献血知识纳入学生健康教育内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对无偿献血的认识,鼓励适龄健康师生参与无偿献血;相关部门(单位)要为主要路段、街头、广场、公园、商业街等免费设置无偿献血知识公益广告牌(宣传栏)提供支持;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组织,强化服务指导,依法履行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职责;团县委、县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参与并推进无偿献血工作。

 

附件:1.泸县2024年度各镇(街道)预约献血指导计划表

2.泸县2024年度各镇(街道)献血时间安排表

3.2024年度县级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献血安排表

4.无偿献血注意事项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6日


附件1

泸县2024年度各镇(街道)预约献血指导计划表

镇(街道)

常住人口数(人)

2024年度计划招募人次数

玉蟾街道

122734

1060

福集镇

33473

289

嘉明镇

29961

259

喻寺镇

28365

245

得胜镇

35002

302

牛滩镇

30357

262

兆雅镇

32722

282

玄滩镇

64998

561

太伏镇

49876

431

云龙镇

39100

338

石桥镇

27405

237

毗卢镇

28037

242

奇峰镇

30473

263

潮河镇

36611

316

云锦镇

46717

403

立石镇

28354

245

百和镇

32956

284

天兴镇

17528

151

方洞镇

28866

249

海潮镇

20827

179

合计

764362

6598

 


附件2

泸县2024年度各镇(街道)献血时间安排表

时间

献血单位

2024年1月

天兴镇

喻寺镇

立石镇

2024年2月

玉蟾街道

云龙镇

石桥镇

2024年3月

牛滩镇

百和镇

2024年4月

玄滩镇

嘉明镇

2024年5月

太伏镇

福集镇

2024年6月

奇峰镇

2024年7月

潮河镇

2024年8月

玉蟾街道

2024年9月

兆雅镇

2024年10月

方洞镇

海潮镇

2024年11月

得胜镇

云锦镇

2024年12月

毗卢镇

 


附件3

2024年度县级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献血安排表

献血时间

献血单位

2024年1月—2月

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金融机构、企业、军事机关、医院及有关单位

2024年3月—4月

园区管委会、县委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2024年5月—6月

民主党派、新闻单位、城区学校及有关单位

2024年7月—8月

垂直管理部门、群团、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医院及有关单位

2024年9月—10月

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有关单位

2024年11月—12月

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 县党政机关有关单位、城区学校及有关单位

 

备注:城区内各部门(单位)献血人次数计入玉蟾街道,县级部门(包括其下属单位)按照职工总数的30%进行组织。人数达到30人以上的,可联系县献血办上门采血。


附件4

 

无偿献血注意事项

 

一、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均不宜献血:已知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丙肝抗体阳性;体重:女<45公斤,男<50公斤;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肿瘤病人;年龄超过55周岁人员;妇女经期等。

二、献血不需要空腹。献血前请清淡饮食,不吃高脂肪和高蛋白食品,献血前一天保持充足睡眠,不饮酒。

三、献血时请务必携带身份证及有效证件,否则不能献血。

四、泸县固定献血点:泸县爱心献血屋

地址:泸县卫生健康局一楼(花园路182号);

时间:每周一、周二、周三9:30—16:30;

联系电话:8607715;

五、联系方式

县献血办:818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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