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12-22 11:00:45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泸县府办函〔2023〕160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调整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21〕51号)和《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23〕14号)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开展了2023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23年第四季度检查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我县共有政府门户网站1个,信息录入账号70个;公共服务类网站1个,信息录入账号3个。截至12月19日,各账号共上传各类信息3888条,发布公示公告113条。依据政府系统网站考核指标,对各镇(街道)、各园区、各部门(单位)上传的信息、公示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检查情况较好。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根据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相关单项否决指标,对全县正在运行的36个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账号和应用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检查情况较好,特别是信息规范性、准确性较上季度有所提升。

(三)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办理网民留言情况。截至12月19日,“书记县长信箱”办理网民有效留言104条,办结率100%,平均办理时限3.15天,群众满意率100%。

二是网站信息采用情况。截至12月19日,县政府门户网站共采用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推送信息3551条,采用信息591条。镇(街道)信息采用条数前三位依次为:福集镇(24条)、兆雅镇(23条)、玉蟾街道(23条);各部门(单位)信息采用条数前三位依次为:县委组织部(38条)、县文化广电旅游局(28条)、县生态环境局(24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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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务新媒体方面。主要存在个别新媒体需催促才转载的情况,例如奇峰镇、方洞镇、海潮镇、牛滩镇等单位。

三、 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道)、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有关机制、制度,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强化人员培训,如遇经办人员变动等情况,务必做好交接,打牢工作基础;要加大日常巡检力度,坚决杜绝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泄露个人隐私、空白栏目、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二)各政务新媒体单位要加强信息审核把关,及时整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错误,坚决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信息三审三校制度,突出抓好信息发布审核,特别是要严防出现泄露国家秘密、个人和商业隐私及会引发严重负面舆情的内容,杜绝严重表述错误和政治性表述不当等情况发生;要提高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频率,转载时不得更改标题、内容,转载信息均应注明来源,7个自然日内至少发布1篇。

(三)针对本次通报指出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要认真对照最新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常态化检查,持续抓好改进提升。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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