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泸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3年度)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11-03 15:03:35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泸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3年度)的通知

泸县府办发〔2023〕31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泸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暂行办法》《泸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形成《泸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3年度)》,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承办单位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泸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起草决策草案,按时完成决策事项。
  二、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各承办单位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审议。

三、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印证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附件:泸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3年度)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3日


附件

泸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3年度)

序号

决策类型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是否需要

听证

1

规划类

制定《泸县经开区“十四五”规划》

县经开区

2

规划类

制定《泸州医药产业园区“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

医药产业园

3

规划类

制定《泸县“十四五”工业发展规划》

县经济信息科技局

4

政策措施类

制定《泸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及税额调整》

县财政局

5

政策措施类

制定《泸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

6

政策措施类

制定《泸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财政结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7

规划类

制定《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

规划类

制定《泸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9

政策措施类

制定《关于泸县县城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通告》

县住房城乡

建设局

10

规划类

制定《泸县“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

县交通运输局

11

政策措施类

制定《泸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

12

规划类

制定《泸县现代服务业“十四五”规划》

县商务和经济

合作局

13

规划类

制定《泸县酒业“十四五”规划》

14

政策措施类

制定《泸县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措施》

15

规划类

制定《泸县“十四五”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规划》

县卫生健康局

16

规划类

制定《泸县“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

17

规划类

制定《泸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18

政策措施类

制定《泸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及监督办法》

县审计局

19

政策措施类

修订《泸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县生态环境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