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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废止】中共泸县县委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锚定农业强县目标扎实做好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07-23 09:13:43 【字体:

中共泸县县委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锚定农业强县目标扎实做好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泸县委发〔2023〕2号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各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单位):

2023年,全县“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紧扣市委“一体两翼”特色发展战略,坚决守住粮食安全、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耕地保护三条底线,扎实推进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动全县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为建设农业强县奠定坚实基础,为实现“突破800亿、跻身百强县”总体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三农”支撑。2023年,力争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127亿元,增长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5209元,增长7.5%。

一、深入践行大食物观,打造“天府粮仓”示范区

(一)全力抓好粮食生产。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全面开展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压紧压实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粮食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种粮大户补贴,实现水稻、玉米、高粱等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全覆盖。以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为抓手,实施粮食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创建工程,打造“吨粮田”核心示范区1万亩,抓好中稻+再生稻,优化粮食产业结构,发展优质稻55万亩,建设酿酒专用粮生产基地13万亩。2023年,力争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突破128万亩以上、总产量达到55.3万吨以上。

(二)加力扩种大豆油料。全面落实国家大豆振兴计划,大力推广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技术,示范推广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全程机械化,确保大豆种植面积达到8.3万亩。依托产油大县示范县、耕地轮作休耕试点等项目,实行油菜—水稻轮作集中连片发展模式,力争油菜种植面积突破25万亩。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发展油茶4000亩,积极争创省级现代林业培育园区。

(三)保障“菜篮子”重要农产品供给。落实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加强生猪产能调控,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积极招引生猪养殖企业落户泸县,促进全县生猪养殖规模化、健康化、全产业链发展,升级改造老旧规模养殖场5个。大力发展蔬菜、水产、牛羊禽类、龙眼等优质农产品基地,保障蔬菜及重要农产品供给。健全“菜篮子”主要产品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健全农产品全产业链质量安全追溯体系。2023年,力争生猪出栏100万头以上、年末存栏能繁母猪6.2万头以上,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在21万亩、产量达到62.6万吨以上,水产品总量达到5.13万吨以上。

(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鼓励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标准化改造提升蔬菜大棚、畜禽老旧养殖场、水产养殖池塘等设施设备,支持新建规模养猪场、水产养殖场。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推广果蔬、果豆粮经复合套作模式,大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建设稻虾产业集群,培育壮大云锦、石桥等镇秀珍菇、羊肚菌等特色食用菌产业。加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提升粮食收储调控能力。深入开展粮食节约行动,持续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和农产品“三个责任”制度,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成果,全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五)加快现代食品产业发展。大力推进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工程,加快粮食烘干、农产品产地冷藏、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排头兵工程”。支持发展功能食品产业。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和智慧农业建设项目,支持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落实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二、强化生产要素保障,夯实“巴蜀鱼米之乡”基础

(六)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建立完善县、镇、村三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将省市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带图斑、带坐标、带位置分解到镇(街道),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严格监督考核。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巩固撂荒地整治成果,完善防止耕地撂荒长效机制。全面实施耕地用途管制,确保“良田粮用”,建立健全耕地种粮情况监测评价和通报机制,落实部门联合开展补充耕地验收评定和“市县审核、省级复核、社会监督”机制。开展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完成外业取土采样工作。

(七)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严格按照“能排能灌、旱涝保收、宜机作业、稳定高产、生态友好”的标准,实施“天府良田”建设攻坚提质十年行动,加强项目储备,严格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补助政策和建设标准,整合涉农项目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制度,逐步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全面完成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5.7万亩,新建高标准农田5.1万亩,扎实开展全省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县建设。

(八)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土公庙水库项目前期工作,实施大陆溪河百和镇高洞段防洪治理、龙溪河云锦镇卫和段防洪治理、沱江左岸海潮场镇段流滩坝段堤防、农村供水恢复重建、泸县西部抗旱抢险救灾补水等重点水利工程项目,综合治理河长19.6公里,新建堤防14.77公里,修复受损输水、供水主支管网205公里,维修加固水库6座。实施农村“五小水利”建设工程,重点整治年久失修的蓄水池、山坪塘、排灌渠等。实施农村机电提灌站建设“三年行动”,打通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稳步推进水权水价改革。

(九)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完成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开展制种基地提升三年行动,加快国家杂交水稻制种大县项目建设,建设水稻制种综合服务站2个,加工仓储物流中心1个,确保制种面积2.8万亩以上。积极与泰丰种业、金土地种业、旌阳种业等种业企业开展县企共建,全面提升种业基地“五化”水平,创新种子基地建设和发展模式,稳步提高良繁基地供种能力。深入推进良种联合攻关,力争在良种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重大品种选育方面实现新突破。加强种业市场监管整治,保障生产用种安全。

(十)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依托国家现代农业技术体系以及四川省科技创新团队,推进农业关键技术攻关。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健全镇(街道)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持续加强与中国农科院、中国水产院、四川省农科院、福建省农科院等科研院所和专业机构合作,在粮油、龙眼、中药材、水产等领域加强科技攻关、共建共享,协同建好成渝地区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持续推动“四川科技兴村在线”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农业科技服务质量和效率。

(十一)提升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实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开展种植业机械新机具示范推广,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深入实施“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加快补齐粮食生产机械化短板。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鼓励家庭农场等有条件的经营主体依法依规组建农机合作社,提供全过程、全要素的机械化服务。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守牢农机安全底线。做好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工作,迁建自动气象观测站35个。2023年,力争建成省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1个,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2.6%。积极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十二)抓牢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完善和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调整充实“县级部门+帮扶责任人+村社干部”三方联动的常态化监测队伍,开展集中入户走访、数据定期比对、网格化跟踪监测,建立入户走访台账,快速发现易返贫致贫人口和风险点,确保不漏一户一人。对监测对象实行精细化管理,跟踪监测收支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建立风险信息和发展需求台账。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因户施策、精准帮扶,继续在政策支持、产业发展、稳岗就业、兜底保障、社会救助、内生动力等方面加大帮扶力度。严格把握退出标准,规范退出程序,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强化信息平台建设,加强数据分析应用,提升监测工作信息化水平。

(十三)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实施脱贫户(含监测户)产业发展“百千万”工程,培育一批庭院经济示范户。整村连片发展“高粱+油菜”、稻渔、生猪等种养循环主导产业,确保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户均增长不低于10个百分点。财政资金和帮扶资金支持的经营性帮扶项目要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增收。强化扶贫资产后续管理,确保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加大脱贫人口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落实就业帮扶各类政策,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脱贫人口就近就业,利用公益性岗位继续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深入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确保脱贫人口就业规模稳定在2万人以上。深入开展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专项行动和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

(十四)推动帮扶政策落地见效。坚持“四个不摘”,持续推动“1+37”衔接政策落地。落实控辍保学机制,定期开展集中控辍保学专项行动,确保脱贫家庭和监测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落实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对农村低收入人群健康帮扶,做好分类资助全员参保,落实好医疗分类救助保障政策,防范化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定期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维修加固、新建重建、置换租赁等方式,切实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众住房安全。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和应急保障机制,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强化社会帮扶,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强化督导监管,实行“月调度、季督导、年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四、做好“土特产”文章,助力农业强县建设

(十五)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围绕泸县“6+2”产业布局,按照“串点成线、聚点成园,集中连片、因地制宜”的原则,全力打造特色农业示范带。实施“135”粮食产业布局,即建成中稻+再生稻高产创建百里长廊1个,建设高产创建示范片3个(云锦—百和—立石东部示范片,潮河高产攻关示范片,方洞农机农艺展示示范片),每个示范片面积5万亩。着力招引龙头企业,积极与东方希望集团对接,力争签订100万头生猪自繁自养基地项目建设合作协议。坚持“双核引领、多点示范、辐射带动”,以玄滩、云锦为两个核心,建成标准化“3411”和“双稻双虾”模式面积1万亩,示范推广面积2万亩、辐射带动面积2万亩。围绕“稳面积、提质效”,建设两区一带,即以兆雅—云龙—太伏晚熟龙眼核心区和牛滩—海潮—潮河晚熟龙眼市级现代园区为引领,打造20万亩沿江晚熟龙眼产业带。加快中药材基地建设,制定枳壳枳实行业标准,开展川产药材标准化基地认定。大力发展速生蔬菜、设施蔬菜和沿江蔬菜,打造蔬菜示范基地4个。加强“龙城韵味”“龙城宋韵”等区域公共品牌推广应用,组织参加农博会、农交会,做响“泸川庄园”“东翼早虾”“泸县龙眼”等“泸字号”特色农产品品牌,新认证“两品一标”、名特优新农产品2个,争创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强镇1个。

(十六)抓实乡村振兴示范片建设。依托泸州市“一圈一带两片”乡村振兴先行区规划,大力推进“环都市城乡融合发展圈”海潮段、泸永江“巴蜀鱼米之乡”经济带泸县段建设。按照服务城市、富裕农民的发展理念,做强杂交水稻制种、油菜、龙眼等三大特色产业,全面升级基础设施,完善配套设施,着力打造景观农业观赏地、农事耕作体验地、乡村旅游民宿地,将“环都市城乡融合发展圈”海潮段打造为泸州的“都市后花园、休闲目的地”。以泸东新城粮油现代农业园区、泸县立石—永川吉安现代农业融合园区建设为核心,加快融入泸永江融合发展,推进“巴蜀鱼米之乡”经济带泸县段建设,落实“东翼”泸县农文旅融合发展规划,完成游客接待中心、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现代高效特色农业产业示范带和“巴蜀鱼米之乡”稻渔种养循环园区建设,联动重庆市永川区、江津区和合江县共同打造川渝稻虾优势产业带,共建100万亩“巴蜀鱼米之乡”。

(十七)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梯次开展省、市、县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以粮食、特色经济作物为重点,突出种养循环、立体种养和三产融合,推动现代农业园区扩面提质增效。持续提升泸县北部省五星级园区功能配套,与“东翼”泸县粮油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协同推进,为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园区奠定基础。2023年,力争泸县稻渔现代农业园区纳入省级园区培育名单,泸永融合发展现代农业园区、泸县优质稻现代农业园区创成市三星级园区。

(十八)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突出电商发展新业态,加快引进和培育电商优质企业,加强与阿里巴巴、盘古集团等大型电商平台公司对接,助推“泸县造”产品上行,推进省电商新业态直播基地建设,带动全县电商产业发展。2023年,力争引入网红直播50人以上,跨境电商企业突破10家,实现跨境电商销售额7000万元,带动相关产业就业1200人以上,实现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增长10%以上。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完成云龙新型城镇化发展片区、潮河地标农产品特色片区农文旅融合发展规划编制。培育打造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县级旅游品牌,争创屈氏庄园国家4A级景区、道林沟国家3A级景区。

(十九)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全面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健全县、镇、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深入推进客货邮融合发展,实现村级农村物流网点全覆盖,农村物流成本降低15%以上。加快完成国家级电商示范项目建设,抓好快递物流配送、电商公共服务、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电商人才培训“五大体系”建设,构建双向流通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完善智能公交服务体系,推广使用掌上公交APP。优化农村客运网络和站点建设,推进旅游班线和定制公交服务,落实客运企业资源共享共通及农村班线退出机制。积极争创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省级“交商邮”融合发展试点县。

五、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二十)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持续落实稳岗促就业政策,做好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指导企业申报各类补贴,实施援企稳岗,力争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600人。常态化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技能提升、品牌创建、关爱帮扶等服务保障农民工十大专项行动,不断完善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制度,开展根治欠薪工作,努力提升农民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最大程度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务工就业,适当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继续加大农民工返乡回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做好农民工返乡回引就业创业服务,确保全年回引农民工5000人,其中返乡创业1000人,实现外出务工劳务收入达100亿元。

(二十一)促进农民经营增收。深入落实农民增收县委书记县长负责制,县政府要为农民在县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政策支持、创造良好环境。支持农民适度扩大农业生产规模、延伸产业链条。推广“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方式,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作物耕种、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等社会化服务项目。初步构建县、镇、村三级服务体系,新增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10个以上。支持农民发展乡村作坊、家庭工厂和各类乡村生产生活服务业。支持鼓励乡村传统技艺人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乡村工匠等发展乡村特色手工业。鼓励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民工匠带头人依法承接小型工程项目。

(二十二)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规范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健全流转服务体系,完善农民土地租金和分红收益增长机制。充分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农房,发展休闲农业、农家乐、民宿等家庭经营新业态。巩固和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工商资本流转土地分级审查审核和风险防范机制,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率提升2个百分点,达到32%。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推进林权登记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稳定权属,保障林农合法权益。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适应农村家庭需求的理财产品,保证农民本金的同时获得较高的产品收益。

(二十三)提高农民转移性收入。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及时足额精准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助农资金。落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相关补助政策。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落实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等帮扶政策,构建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的“三重”保障体系。完善农村居民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政策逐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农村用电、用水、用气、客运、网络等公共服务提质降费。引导慈善公益项目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投入。

六、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十四)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建设。加快完成以片区为单元的村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健全“县委领导、镇街主体、片区统筹”的组织领导机制,推动各类专项规划空间布局、资源要素配置融合。大力实施泸县补充耕地及垦造水田项目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新增潜力耕地面积3.37万亩、潜力可垦造水田面积6.11万亩、潜力旱地面积0.45万亩。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建立完善传统村落调查认定、撤并前置审查、灾毁防范制度,结合传统村落专项规划开展兆雅镇新溪村、方洞镇石牌坊村和宋田村、立石镇玉龙村、百和镇东林观村等中国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试点,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乡村交通、消防、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治理攻坚。

(二十五)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三大革命”。全域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快补齐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回收转运处置体系,强化源头分类减量,优化垃圾收运路线2条,持续完善收储清运设施。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维修改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78处,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达83%。巩固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健全完善农村厕所长效管护机制,推进4个整村推进“厕所革命”示范村建设,新(改)建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2200户。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第三次复审。深入推进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争创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2个、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3个。

(二十六)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建设,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推动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开展农村配电网改造项目22个,改善群众用电质量,全面巩固提升农村供电质量。全面推行县、镇、村三级“路长制”,升级改造农村公路30公里,实施村道安防工程166公里,巩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成果。持续推进天然气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快推进燃气市场整合。实施“宽带乡村”惠民工程,新(改)建5G基站150个,实现县城主城区、各镇(街道)一级场镇和交通要道、重要景区的二级场镇5G信号全覆盖。

(二十七)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下沉。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建设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共同体领航学校2所、示范性普通高中1所。开展“百城千乡万村·社区”系列体育活动,实现村(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和健身器材配备覆盖率达到95%以上。加快推进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福集镇、喻寺镇和得胜镇等卫生院项目全面投用,启动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率94%以上,医疗保险覆盖率稳步提升。加快推进泸州北部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及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建设,完成喻寺镇、云龙镇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开设“幸福使者”“有家就有爱”“女子读书会”微课堂。健全农村未成年人保护和老年人关爱机制,积极争创全省第一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示范县。

(二十八)强化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常态化开展“清四乱”,确保濑溪河、大陆溪水质稳定达标,龙溪河水质提升。持续推进污染耕地与地块治理修复,确保土壤环境总体良好。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力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深入推进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和废弃农膜等资源化利用,确保全县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保持零增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保持在80%以上。深入推进新一轮绿化行动,完成营造林1.5万亩,持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7.2万亩。严格执行禁渔制度,实施长江十年禁渔,巩固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成果,确保长江“禁渔令”落地见效。

(二十九)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深化党建引领、赋权提能、三治融合、多元聚力、科技支撑“五大行动”,全面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镇走村、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大力回引选拔优秀农民工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分期分批开展农村党员集中培训,全覆盖培训村党组织书记,健全选拔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担任镇(街道)领导干部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农村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和风险隐患社会化信息化排查处置机制。深入推进法治平安乡村建设,常态化开展农村地区扫黑除恶斗争,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集中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严厉打击侵害农村妇女、青少年儿童违法犯罪行为,巩固拓展禁毒成果,积极争创全省禁毒示范县。

(三十)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宣传教育作用,开展宣讲教育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开展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十大行动,深入挖掘整理和保护抢救历史文化、非遗文化等本地文化资源。加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大力推选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新时代好少年,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大力整治高价彩礼、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实施乡村文化振兴“百千万”工程,组织开展“龙文化宣传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主题活动和传统节庆文化活动,力争建成市级乡村文化振兴样板村镇3个、县级乡村文化振兴样板村镇20个。

七、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三十一)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实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各项工作。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配套机制体制,有序开展闲置宅基地退出复垦,有力推动宅基地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针对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的问题,坚持“稳慎推进、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的原则,对占用耕地房屋开展补充调查,制定“一户一策”的处置措施,坚决遏制新增的同时积极稳妥处置存量问题。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改革,进一步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一、二级市场运转机制,健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准入退出、供后监管、规划建设手续审批和竣工验收制度。

(三十二)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严格落实《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规范建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善法人治理机制。继续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落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抢抓发展的积极性。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推行资源合作、租赁经营、托管代理、自主经营、资金入股、农旅融合等多种形式,探索村村抱团发展、村企村社联动发展、职业经理人入村共赢发展等多种模式,提高收入和服务带动能力,力争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长7%以上。

(三十三)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加快推进“一组一场”,积极培育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家、农民合作社10个、家庭农场60家。持续开展示范创建,新增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3个、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4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5家。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农民合作社联农带农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组建联合社。深化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各类主体开展以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的社会化服务。探索推进以村为单位的农业生产“大托管”示范工程,支持成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联盟。

(三十四)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加快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动县城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着力打造“小县优城”标杆。不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县域农民工市民化。持续推进“省级百强中心镇”、市级中心镇或先进镇创建。启动《云锦高铁新城站前一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加快推动云锦高铁站等项目建设,打造新型示范城镇。2023年,力争创建乡村振兴省级先进镇1个、示范村3个,市级先进镇1个、示范村4个。

八、加强党对“三农”工作全面领导,强化乡村振兴工作保障

(三十五)建强党的农村工作机构。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做好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工作。充分发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强化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进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能职责,分解“三农”工作重点任务,落实责任部门,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一盘棋、一体化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三十六)创新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持续增加公共财政对乡村振兴的投入,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严格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及省级统筹调剂机制。县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乡村振兴投入占比高于上年,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持乡村振兴实际投入高于上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不低于7%。扩大债券资金用于乡村振兴项目规模。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将农业生产设施等纳入抵质押范围,持续加大乡村振兴信贷投入。稳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强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乡村振兴金融创新示范区工作,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

(三十七)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才驱动引领,深入实施乡村人才振兴五年行动,持续实施乡村振兴“头雁领航”工程,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激励人才流向基层。完善专业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激励约束机制,对长期服务乡村的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方面予以适当倾斜。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倾斜政策,深入实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推进“优师计划”和“国培计划”,信息化2.0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实施基层卫生人员能力提升项目,对基层临床骨干和乡村医生进行能力提升培训。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培育高素质农民480人以上、农业领军人物10人,不断充实壮大“乡土人才库”。

(三十八)压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全面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完善各部门(单位)抓乡村振兴责任落实机制。强化县、镇(街道)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帮扶制度落实,构建完善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三农”工作推进机制。持续抓好镇(街道)和县级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

 

                            中共泸县县委

                            泸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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