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鸣放防空警报的通告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1-09-13 09:33:30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鸣放防空警报的通告

 

泸县府通〔2021〕4号

 

为加强经常性的战备工作,居安思危,增强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及《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鸣放防空警报的通告》(泸市府布〔2021〕3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鸣放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鸣放时间

2021年9月18日上午10:00。

二、鸣放范围

泸县县城区和嘉明镇街村,并通过泸县电视台综合频道转播全县鸣放。

三、鸣放信号

(一)预先警报:10:00至10:03,鸣放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一周期,共3分钟。

(二)空袭警报:10:05至10:08,鸣放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一周期,共3分钟。

(三)解除警报:10:10至10:13,鸣放一长声,持续3分钟。

四、注意事项

本次鸣放防空警报是我县组织的日常战备活动,希望广大群众注意识别,熟悉警报信号,不要误解,坚持正常的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

 

泸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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