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泸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1-05-28 09:14:21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泸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

   

泸县府办领〔20219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加强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不再保留泸县困境儿童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和推进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指导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促检查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

二、组成人员

 长:曹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宋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刘利军  副县长

朱大清  副县长

李孝伦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扶贫开发局局长

贾定刚  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组组长

        董峻松  县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县民政局局长

 员:王恩鑫  县法院副院长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凤英  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委网信办主任

万绪友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秦治军  县人大社会建设委主任委员

郑光明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县经济信息科技局局长

赵德伦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鄢书平  县公安局政委

李清华  县司法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罗晓玲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詹定敏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邓基祥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冯秋兰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龙维平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杜良仲  县应急局局长

鲁焕奎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县统计局局长

   县国资和金融局局长

   县医保局局长

   县总工会副主席

   团县委书记

   县妇联主席、县妇儿工委副主任

   县残联理事长

   县工商联主席

田修国  县关工委执行主任

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委网信办有关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办公室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参加。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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