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0-06-30 09:00:12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泸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


泸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四川省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和《泸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紧紧围绕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争创全省县域经济发展进步县等重大战略部署,制定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一、加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

(一)完善公共卫生法治体系。推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配套制度建设,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制度体系。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严厉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行为。探索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快速调处机制,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组织实施“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加强传染病防治、应急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二)坚守重大决策法治底线。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加强疫情防控政策文件和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确保在法治框架内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岗位和人员,加快推进本级部门和镇(街道)的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充分发挥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团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日常联络及管理机制,提升法律顾问工作实效。〔责任单位:县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三)强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备案监督工作。〔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二、全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四)优化政策环境。聚焦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各项助推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相关领域改革力度,扎实开展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全面清理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涉及地方保护、市场壁垒等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文件。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科技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五)优化监管措施。制定全县2020年监管计划和涉企现场检查事项清单,探索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加强反垄断执法监管,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治理,推进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按照“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要求,持续推动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六)优化政务服务。融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全面实行“一窗分类办理”,使用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推进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中的现场应用。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异地远程开标、评标和远程电子监控全覆盖。巩固提升“0证明城市”创建成果,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放管服”改革向乡村延伸,提升乡村服务惠民能力。〔责任单位:县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县行政审批局、县经济信息科技局、县交易中心、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七)优化法律服务。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健全外来企业投诉、民营企业维权投诉处理机制,设立投诉服务工作站,畅通企业投诉渠道。〔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执法事项的指导目录。建立健全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推动具备条件的镇(街道)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九)推进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继续深化巩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常态化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贯彻落实《泸州市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办法》《泸州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和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卷评查标准》。推广使用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配合完善全省统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加强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应急行政执法的规律特点研究,探索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执法研判机制。〔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应急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十)落实行政执法监督责任。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压实监督主体责任,强化疫情期间重点领域执法情况的监督力度。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组织执法案卷评查,公开选聘特邀监督员,进行全县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调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四、加大行政权力监督力度

(十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政府规章制度。按规定向政协通报有关情况,为民主党派、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落实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反馈制度。深化府院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十二)加强复议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探索书面审查与听证审理并行模式,规范行政复议听证活动。规范行政复议档案管理,加强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行政复议案件在线办理率100%。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学习培训。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旁听审理制度,提高行政应诉能力。完善案件监督机制,建立行政复议撤销、行政诉讼败诉案件通报制度。〔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十三)不断深化政务公开。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科学管理,大力推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统一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和发布工作,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报告疫情信息。〔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卫生健康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五、推进城乡基层依法治理

(十四)清理规范镇(街道)职权。厘清县镇两级职责权限,建立镇(街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打通优化政务服务落实到基层的“最后一公里”。梳理村(社区)“两委”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和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建立完善村级民事代办制度。推动镇(街道)应急机构规范化和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行政审批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十五)多元化解基层纠纷。贯彻落实《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不断完善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试点“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配齐配强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抓好行政裁决工作,重点做好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和补偿争议、政府采购活动争议等方面的行政裁决工作。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建设,制定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信访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十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贯彻落实《泸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总结验收规划实施情况。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修订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持续推进“法律八进”,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加强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实施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建立村(社区)“两委”成员集中学法制度。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十七)夯实基层法律服务。加强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推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主动向农村延伸。健全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鼓励镇(街道)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健全基层发展治理重大决策征求法律顾问意见机制。〔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六、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十八)强化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四川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安排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推动各镇(街道)各部门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十九)深化示范创建。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持续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建设。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对标做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二十)科学验收考核。各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评估考核指标,对《泸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查漏补缺,做好迎接上级的评估、督察准备。〔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附件:泸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台账

泸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台账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加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

1

健全公共卫生法治体系

推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配套制度建设,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制度体系。

县卫生健康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2020年底前

2

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严厉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行为。

县卫生健康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公安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

办事处

2020年底前

3

探索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快速调处机制,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县司法局

县卫生健康局

县公安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2020年底前

4

组织实施“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加强传染病防治、应急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县卫生健康局

县司法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

办事处

2020年底前

5

坚守重大决策法治底线

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2020年底前

6

加强疫情防控政策文件和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确保在法治框架内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县司法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

办事处

2020年底前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7


落实岗位和人员,加快推进本级部门和镇(街道)的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

县政府各部门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2020年底前

8

充分发挥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团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日常联络及管理机制,提升法律顾问工作实效。

县司法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

办事处

2020年底前

9

强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备案监督工作。

县司法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

办事处

2020年底前

二、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0

优化政策环境

聚焦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各项助推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相关领域改革力度,扎实开展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县发展改革局

县经济信息科技局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

办事处

2020年底前

11

全面清理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涉及地方保护、市场壁垒等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文件。

县发展改革局

县行政审批局

县司法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

办事处

2020年底前

12

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县市场监管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

办事处

2020年底前

13

优化监管措施

制定全县2020年监管计划和涉企现场检查事项清单,探索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4


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15

加强反垄断执法监管,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治理,推进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16

按照“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要求,持续推动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

17

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县发展改革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

办事处

2020年底前

18

优化政务服务

融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

县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县行政审批局

县经济信息科技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

办事处

2020年底前

29

全面实行“一窗分类办理”,使用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推进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中的现场应用。

20

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异地远程开标、评标和远程电子监控全覆盖。

县交易中心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

办事处

2020年底前

21

巩固提升“0证明城市”创建成果,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县司法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

办事处

2020年底前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22


推进“放管服”改革向乡村延伸,提升乡村服务惠民能力。

县行政审批局

县民政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

办事处

2020年底前

23

优化法律

服务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

县司法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

办事处

2020年底前

24

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

25

健全外来企业投诉、民营企业维权投诉处理机制,设立投诉服务工作站,畅通企业投诉渠道。

县行政审批局

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

办事处  

2020年底前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6

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执法事项的指导目录。

县委编办

县司法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生态环境局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农业农村局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

办事处

2020年底前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27


建立健全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推动具备条件的镇(街道)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

县委编办

县级行政执法部门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

办事处

2020年底前

28

推进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继续深化巩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常态化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贯彻落实《泸州市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办法》《泸州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和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卷评查标准》。

县司法局

县级行政执法部门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

办事处

2020年7月底

29

推广使用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配合完善全省统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县司法局

县级行政执法部门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

办事处

2020年底前

30

加强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应急行政执法的规律特点研究,探索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执法研判机制。

县卫生健康局

县应急局               

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单位)

2020年底前

31

落实行政执法监督责任

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压实监督主体责任,强化疫情期间重点领域执法情况的监督力度。

县司法局

县公安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生态环境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应急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级行政执法部门

2020年底前

32

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组织执法案卷评查,公开选聘特邀监督员,进行全县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调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县司法局

县级行政执法部门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

办事处

2020年

10月底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四、加大行政权力监督力度

33

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政府规章制度。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2020年底前

34

按规定向政协通报有关情况,为民主党派、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

35

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落实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反馈制度。

县司法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

办事处

2020年底前

36

深化府院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

37

加强复议应诉工作

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县司法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

办事处  

 

 

 

 

2020年底前

38

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探索书面审查与听证审理并行模式,规范行政复议听证活动。

39

规范行政复议档案管理,加强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行政复议案件在线办理率100%。

40

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学习培训。

41

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旁听审理制度,提高行政应诉能力。

42

完善案件监督机制,建立行政复议撤销、行政诉讼败诉案件通报制度。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43

不断深化政务公开

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科学管理,大力推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县政府办公室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

办事处

2020年底前

44

统一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和发布工作,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报告疫情信息。

五、推进城乡基层依法治理

45

清理规范乡镇职权

厘清县镇两级职责权限,建立镇(街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打通优化政务服务落实到基层的“最后一公里”。

县委编办

县行政审批局

县民政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2020年底前

 

46

梳理村(社区)“两委”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和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建立完善村级民事代办制度。

47

推动镇(街道)应急机构规范化和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

县应急局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

办事处

2020年底前

48

多元化解

基层纠纷

贯彻落实《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不断完善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2020年底前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49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试点“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配齐配强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

县司法局

县公安局

县信访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

办事处

2020年底前

50

抓好行政裁决工作,重点做好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和补偿争议、政府采购活动争议等方面的行政裁决工作。

县司法局

县财政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退役军人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

办事处

2020年底前

51

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建设,制定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

县信访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

办事处

2020年底前

52

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贯彻落实《泸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总结验收规划实施情况。

县司法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民政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

办事处

2020年底前

53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修订完善普法责任清单。

54

持续推进“法律八进”,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加强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55

大力实施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建立村(社区)“两委”成员集中学法制度。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56


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

办事处

2020年底前

57

夯实基层法律服务

加强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推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主动向农村延伸。

县司法局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

办事处

2020年底前

58

健全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鼓励镇(街道)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健全基层发展治理重大决策征求法律顾问意见机制。

六、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59

强化工作责任

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四川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安排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推动各镇(街道)各部门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

县司法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

办事处

2020年底前

60

深化示范创建

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持续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建设。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对标做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61

科学验收考核

各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评估考核指标,对《泸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查漏补缺,做好迎接上级的评估、督察准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