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县2017年供销合作经济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县电子政务办4 发布时间:2016-12-20 09:44:08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县2017年供销合作经济

工作要点》的通知

泸县府办发〔2016241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泸县2017年供销合作经济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29


泸县2017年供销合作经济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川委发〔201622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围绕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扎实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农村电子商务、冷链物流、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新型基层社建设、“三位一体”农合联建设等工作为重点,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二、工作目标

全县供销社系统经营服务总额比上年计划增长6%,其中:商品销售总额比上年计划增长5%,农业生产资料销售额比上年计划增长5%,农副产品购进额比上年计划增长5%,再生资源收购额比上年计划增长5%,日用消费品零售额比上年计划增长10%;汇总利润总额比上年计划增长5%;力争2017年实现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店(站)镇村覆盖率达到100%;力争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镇(街道)覆盖率达100%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

按照总社、省社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改革意识、担当意识和市场意识,继续稳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大力推进组织创新、服务创新、经营创新,力争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有力有序推进。

(二)继续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工作

以建设全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全国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示范县为契机,按照政府推动、商务主管、供销主抓、部门配合、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发展模式,加快建设镇、村服务网点,进一步完善县村两级直达物流配送体系,围绕泸县电商产业园项目,建设好县电子商务孵化运营服务中心、特色农产品电商展示中心、电子商务培训中心和电子商务仓储物流配送中心。

(三)狠抓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工作

依托特色产业,按照镇域划分,按照供销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N”发展模式,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发起,吸纳当地农民、各类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经纪人、农村经济能人、村两委负责人,以及原有基层供销合作社职工等对象,共同出资组建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

(四)启动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试点工作

结合泸县实际,按照党政推动、供销主抓、部门配合、市场运作模式,按属地原则和行政层级设置县、镇(街道)两级组织体系,分别与县、镇(街道)供销合作社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合署办公,探索建立以供销合作社为依托,融生产服务、供销服务、信用服务为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联合会。组织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联合社在坚持不对外吸储放贷的社员制、封闭性原则下,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试点工作。

(五)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

加强对供销社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扶持与服务,实现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认真组织做好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总社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工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农产品展示展销会、洽谈会、产品发布会和知名品牌评选等活动加强对行业协会的指导和管理,组织开展行业培训、技术交流和提供信息、维权服务。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和培训工作,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规范化管理,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六)大力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围绕提升网络质量、增强服务能力两大重点,依托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通过改造提升或新建为农服务企业,开展土地托管、土地流转、电子商务等新型业务,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资经营、农产品购销、日用消费品、烟花爆竹经营和再生资源回收等五大流通服务网络,推进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

(七)抓好农资储备供应服务工作

继续依托县农资经营龙头企业,发挥县、镇(街道)、村农资连锁配送中心(超市)、庄稼医院作用,做好化肥、农药、农地膜等农资商品储备和供应工作,保障全县农业生产化肥供应,确保粮食安全。

(八)做好项目建设和项目资金争取工作

围绕泸州市龙城现代物流农产品冷链物流和泸县电商产业园项目建设,加强与项目业主对接,按照一个项目,一个领导,一个小组的工作机制,及时摸排解决企业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项目建设速度,确保各项目建设进度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加强与上级社和财政、发改、商务及农口各部门的协调联系,及时沟通信息和工作衔接,做好项目的筛选、储备、策划、包装、申报和建设实施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上级政府的各项优惠政策,争取各种项目资金扶持。

(九)强化社有资产管理

规范社有企业管理,加强社有资产经营和项目实施的监督和管理,强化审计监督,提升社有资本运营质量和管理水平。通过资产置换、引资开发、联合开发等形式,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变资产为资本,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战略投资和项目投资,使社有资本向关键领域、有竞争能力的支柱产业和骨干优势企业集中,支持基层组织建设和系统实业发展,进一步壮大社有企业规模,改善为农服务条件,更好地开展为农服务工作。

(十)围绕全年综合目标任务,统筹抓好各项工作

认真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信访、安全、综治、保密、编制、精准脱贫、推进依法治县、“12345”政府为民服务热线办理、政务公开、档案、统计等各项工作。抓好全系统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和安排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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