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泸县2018年第5批乡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9-05-23 10:38:49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泸县2018年第5批乡镇建设用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

泸县府函〔2019〕105号

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泸县2018年第5批乡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泸县自然资〔2019〕6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拟定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请严格按照方案进行补偿安置。

二、你局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工作,依法保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确保本次征地工作按时完成。


                                  泸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