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出让泸县JTNT2018—02号地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出让泸县JTNT2018—02号地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泸县府函〔2018〕272号
牛滩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出让泸县JTNT2018—02号地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泸县牛府〔2018〕127号)收悉。根据国土资源部备案的《泸县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方案》《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办法的通知》(泸县府发〔2017〕62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JTNT2018—02号地块作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使用权。
二、JTNT2018—02号地块出让方案按照泸县牛滩镇横江村第四农业合作社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的《泸县牛滩镇横江村第四农业合作社关于泸县牛滩镇JTNT2018—02号地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出让方案的决议》确定。
三、请你镇督促该地块入市实施主体泸县牛滩镇横江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泸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相关规定及程序出让。
此复。
附件:JTNT2018—02号地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
泸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30日
附件
JTNT2018—02号地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
地块 编号 | 土地 座落 | 出让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 年限 | 供地 方式 | 所有权人 | 入市 实施主体 | 备注 | |
1 | JTNT2018-02 | 泸县牛滩镇横江村第四农业合作社 | 17250m2(合25.8750亩) | 工业用地 | 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17250m2,容积率≥0.6,建筑密度≥50%,建筑限高≤12m,10%≤绿地率≤20%,建筑间距≥1:1.0 | 50年 | 挂牌 | 泸县牛滩镇横江村第四农业合作社 | 泸县牛滩镇横江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该地块起始价、底价确定、价款缴纳比例及期限、交地日期、开竣工日期及其余出让条件按照泸县牛滩镇横江村第四农业合作社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的《泸县牛滩镇横江村第四农业合作社关于泸县牛滩镇JTNT2018-02号地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出让方案的决议》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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