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泸县府办函〔2018〕75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要求,确保平稳有序推进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泸县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张文杰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朱大清 县财政局局长
罗晓玲 县人社局局长
王 平 县税务局局长
龙 彬 县人行行长
成 员:金 季 县财政局副局长
雷 奇 县税务局副局长
廖险峰 县就业局局长
李 华 县医保局局长
唐文丽 县社保局局长
蒋 静 县人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税务局,由王平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雷奇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派1至2名业务骨干组成,各镇(街道)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职责及工作方式
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导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研究决定划转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完成划转工作进度及具体业务工作,对接市上划转工作任务安排,研究解决划转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三、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财政局。
贯彻落实非税收入分批划转工作部署,对列入划转范围的非税收入项目确定缴费人并交接数据;配合县税务局建立健全社保费和非税收入信息共享机制,创新征管模式并提供经费支持;落实财政部关于建立部门间对账机制的相关部署,保障缴费人权益准确记录。
(二)县人社局。
与县税务局共同完成社会保险费存量数据分析评估和清理迁移,并完成数据交接和征管业务交接;与县税务局共同建立健全社保费信息共享机制;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部门间对账机制的相关部署,保障缴费人权益准确记录;清理不符合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政策文件;清理解决重复参保、历史欠费等问题;配合县税务局完成其他必要的工作。
(三)县税务局。
组建专职征收管理机构,制定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具体实施方案;会同县人社局建立健全社保费信息共享机制;创新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模式,切实优化缴费服务;完成数据交接和征管业务交接;完善相关征管制度;做好征缴体制改革宣传培训;会同其他部门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县人行。
配合税务部门建立健全社保费信息共享机制;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建立部门间对账机制的相关部署;确保社保资金安全入库,保障缴费人权益准确记录。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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