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泸县YC2018—34号地块等4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建议)方案的批复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泸县YC2018—34号地块等4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建议)方案的批复
泸县府函〔2018〕242号
泸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泸县YC2018—34号地块等4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建议)方案的请示》(泸县国土资〔2018〕235号)收悉。根据泸县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审议意见,同意泸县YC2018—34、YC2018—52、TX2015—93号地块以及泸州市英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整合土地共4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建议)方案。
请你局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和省、市有关要求,按程序出让。
此复。
附件:泸县YC2018—34号地块等4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建议)方案
泸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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